时间:2004年3月23日晚上7:00-9:3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逸夫科技馆
主讲人:成先聪教授
主持人:高小强副教授 丁元军副教授
记 录:朱丽晓
讲 演
主持人:
首先感谢各位同学来参加我们的这次讲座。“思问”哲学系列演讲开始于两年前,到现在是第九次。因为今天有新朋友来此,因而我在此介绍一下前几讲的内容:它们是有关于宗教、关于哲学与创造性思维、关于儒学与现象学,关于西方当代政治、关于人的,关于精神分析的,关于儒学的、关于中世纪大学等话题共八讲,如果大家对以上这些话题有兴趣的话,可以察看思问网站。
这次的主讲人是我们四川大学哲学系的一位老教授——成先聪教授。成先聪教授是哲学系是德高望重的人物,在我们这个学术共同体中,所谓学术共同体是以学术为目的的,而不是以学术为工具的共同体。我们当中有同事曾经提到“每当我们想起我们这个团体有成老师这样的人,我们就倍感温馨。”这一评价与成老师所表现出来的人格和学术上的严谨是分不开的。他早年经历过文化大革命,与在座各位生存背景有较大的不同。这就促使成先聪老师去思考中国文化和改革问题,这与他的亲身经历有关。像成先聪老师这一代人生活是被截断的,他能够长期坚持学术研究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成老师早年学习英语,后来考到四川大学从事美学研究,今天要讲的内容就是早期研究的成果,后来转向基督教的研究,翻译了不少基督教经典著作。前不久回到哲学系担任伦理学研究中心的主任,主要负责伦理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从事伦理学的研究,特别对生态伦理学有其独到的见解。
另外,作为严肃的学术活动,我们应怀有尊重的态度,因此情大家把手机关掉或调为震动,如果有急事请到场外打电话。谢谢!
现在请成先聪教授为我们演讲,他演讲的题目是“从探春持家看中国历史上的改革”。(鼓掌)
主讲人:
刚才高老师所说的都是溢美之词,就像基督教中所说每一个人都是有罪的,我也未必是完美的。今天我要讲的是“剪不断,理还乱——从探春持家看中国历史上的改革”。其实这也算不上研究,只能说是读《红楼梦》的读后感,在此与大家分享。从探春持家看中国历史上的改革,这个看是比较远的看,看的未必真切,只能说是一种瞭望。
(一)
在《红楼梦》五彩缤纷的女性世界中,探春一直因刚直泼辣而受人喜爱。然而,正是这位探春,在其协理荣国府家政的短短任期内,搞了贾府查抄之前的唯一一次“改革”,其政治才能令人刮目相看。
然而,探春何以要搞“改革”?何以能搞“改革”?其“改革”的内容、效果与结局如何?能否从中触摸到中国古代改革的某些基本特点?让我们按此线索来巡视一番。
贾家是一个“功名奕世,富贵传流的大家望族。贾元春入选凤藻宫,使贾家的显赫荣耀达于极至。然而,这个“赫赫扬扬”,“烈烈轰轰”的家族却挡不住衰败零落的命运。《红楼梦》,一开篇;作者便借冷子兴之口,对贾家的处境作了如下描绘:
如今人口日多,事务日盛,主仆上下,都是安富尊荣,运筹谋画的竟无一个。那其日用排场, 又不能将就省俭,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没很倒, 内囊却也尽上来了。(第二回)
冷子兴的这一评论相当准确,只是说“运筹谋画的竟无一个”似乎为时过早。其实,这样的人是有的。这就是宁府里的长孙媳妇秦可卿。第十三回写秦可卿死时托梦王熙凤、对贾家面临的危机敲响了警钟:
我们家赫赫扬扬, 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如今能于荣时筹画下将来衰时的世业,亦可以常远保全了。
接着,她又针对租茔祭祀无一定钱粮、家塾费用无一定供给的弊病,作了她认为能“常远保全”的筹画和建议:“赶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扯,将家塾亦设于此。”何以多置田庄房舍地亩就能“常远保全”呢?这是因为,便是有罪,凡物可入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继。’且不论秦可卿危机感产生的基础为何,亦不沦其所提出的补救之方是否可靠,单就其对危机的清醒意识并提出应对措施而言,的确居贾府女人之先。若非早逝,焉知有一天她不在贾府亲自实施?
如果说秦可卿是率先感到危机并提出防范措施的人,那么,探春则是实施“改革”的第一人。探春没有秦可卿的深谋远虑,但却有勇于实践的现实精神。
探春何许人也?何能操家政之权柄并作“兴利除弊”的“改革”?探春乃贾政偏室赵姨娘之女,与元春、迎春、惜春合四姊妹,排在第三,人称三姑娘。在贾府各具特色的众姑娘中,如果说黛玉是一个“诗”,那么,探春就是一位“政治家”。王熙凤也是一位“政治家“,但王熙风的才能仅限于维持贾府的既有格局,特别是迎合贾母一干最高主子的意图,并无开拓创新的改革意识。此外,王熙凤还是一个贪婪狠毒的人,常常以权谋私,即便逼死人命也在所不惜。探春则不然。她不仅有王熙凤的精明能干,更有王熙风所无的正派、知识与创新精神。王熙凤对她的评价是:“他虽是姑娘家,心里却事事明白,不过是言语谨慎。他又比我知书识字,更利害一层了。”(第五十五回)这个“更利害一层”,绝非体现在王熙风所为一类伤天害理的事上,而是才情、见识和气度。秦可卿托梦王熙凤,是因为她认为王熙凤是“脂粉队里的英雄”(第十三回),堪当挽救贾家颓败的大任。其实,脂粉队里的真正英雄是探春,而不是凤姐。
纵观中国历史,那些锐意改革的帝王将相,大都具有非凡的气度才情。管仲为“天下之才”;桓公有不记“带钩之仇”的雅量;商鞅“年虽少,有奇才”;屈原“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开创后人传誉千古的“贞观之治”的唐太宗;“聪睿,玄鉴深远,临机果断,不拘小节”。后来的改革家,如王叔文,范仲淹、王安石等,无不是文章人品堪称一流的人物。清末变法维新的代表人物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更是一些忧国忧民、才兼中西、力挽狂澜的精英人物。这绝不是偶然的。没有开拓创新的意识,没有洞察利弊的睿智,没有坚毅果断的意志,没有拨乱返正的方略,何来改革的壮举和伟业?探春的才胆学识是她有所作为的基本前提。
但是,才情抱负只是改革所需的一个条件。天下有才情抱.负的人多矣,有幸雄飞高举、如愿以偿者却寥寥无几。某个人,物被选择出来进行改革,尚需其他一些条件。机遇就是其中之一。机遇是一个普遍现象。但在中国,机遇之于个人、国家的命运则有着特殊的重要性。萧何不荐韩信,韩信恐怕只能永远埋没在项羽的营中。鲍叔牙不荐管仲,不唯管仲的才能得不到发挥,桓公“九合诸侯”的伟业也绝难实现。探春之能出来主持家政,实属偶然。第五十五回开始,写凤姐有疾,“不能理事”。而王夫人又不愿多管,“凡有了大事,就自己主张,将家中琐碎之事,一应都暂令李纨协理”。只是考虑到李纨“尚德不尚才”,有可能“逞纵了下人”,才又“命探春合同李纨裁处”, 并且明言:等“风姐将养好了,仍交给他”。
但是,除了才情与机遇外,探春之能持家,还有一个基本原因,那就是:尽管她“没托生在太太肚里”(第五十五回)而只是“庶出”,但毕竟是贾家的“正人”,即属于主子行列。没有这个条件,即使有天大的才能,王夫人也决不会“命探春合同李纨裁处”。在事关财产,政权的问题上,中国人一向严守嫡;庶有别、内外有分的原则。看看汉员在清政权中的地位,就可明瞭此点。
在以上所述中,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第一,探春之能出来持家,主要是因凤姐有疾这一偶然因素,并非出于深思熟虑的选择,第二,探春只是协助李纨料理家政(后来王夫人又托宝钗相助),尚不是全权代理;第三,所理之事仅限“琐碎之事”,而处理大事的权力仍在王夫人手中;第四,行使权力的时间有限,仅到凤姐病好为止。这四点对日后探春“改革”的范围、深度、成败均有极大的关系。
(二)
探春上任之后,立即显示出她的勤勉、办事能力与原则性。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她与李纨议定,“每日早晨,皆到园门口南边的三间小花厅上去会齐办事;吃过早饭,于午错方回”(第五十五回)。从此,“他二人每日卯正至此,午正方散”(同上)。此外,她还与李纨、宝钗一道,“每于夜间针线暇时,临寝之先,坐了轿,带领园中上夜人等,各处巡察一次”。经过“他三人如此一理,更觉比凤姐儿当权时倒更谨慎了些”(同上)。然而,真正的考验尚不在家宅安全和对下人的管理方面,而在对主子内部利益的调配上。探春“上台”不久,便遇到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的死事。按贾府旧例,处理这类事的原则是分“家里的”和“外头的”;外头的死了赏银四十两,家里的死了人赏银二十两。赵国基属“家里的”,故探春按例给银二十两。但赵姨娘嫌少,哭闹不依,摆出母亲的身分压探春多加。正当下人冷眼相看之时,凤姐又派平儿来说:“若照常例,只得二十两,如今请姑娘裁度着,再添些也使得。”(同上)怎么办呢?一边是—生母的祈求、责难,一边是下人的观望和风姐的“将军”。在“人情”与“原则”的冲突中,探春拒不向母亲让步,坚持按常例办事,并一针见血地向平儿指出:“你主子真个倒巧:叫我开了例,他做好人……他添他施恩,等他好了出来,爱怎么添怎么添!”(同上) 1
探春对家务的管理特别是对母舅死事的处置,充分显示了她的管理才干和不徇私违例的原则立场。然而,这都还是“守成”范围内的事,尚不属“开新”之举。仅是“守成”,中才之人亦足以担当此任。操春的特颖之处在于:她还是一个难得的开拓型改革人才。 ·
那么,探春“在任”期间作了何种“改革”呢?探春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免去某些重叠的开支;一是对园子实行“承包”。
如所周知,裁减重叠有机构,人员和开支,常常是中国历史上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因为机构,人员和开支的重叠,不仅会耗费国家资财,增加人员的负担,而且会降低办事效率,给营私舞弊大开方便之门。大凡在每一朝代的中后期,这个问题都特别严重。所以,裁机构,去冗员,节开支,几乎成了历代改革家瞄准的首要目标。这方面做得最为出色的,当推唐太宗李世民。太宗—上台,就对行政区划和政府机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治,并把文武官裁至六百四十人左右。这是自中央集权政府建立以来京人数最少的一次。结果,既节省了开支,又大大提高了管理效能,为日后的“贞观之治”作出了贡献。贾府所面临的一个主要困难,就是开支过大、财政吃紧。造成开支过大、财政吃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进少出多、挥霍浪费、中饱私囊这些大的原因之外,开支重叠显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开支重早就是一个积弊,但一直未能得到纠正。以当家人凤姐的精明,不会不发现这—问题。事实上。凤姐也是早就知道的。由于种种原因,—直仍其照旧。直到探春“当政”,方才断然除去此弊。
第五十五回写探春刚处理完赵国基死事,便有一媳妇来“支环爷和兰哥儿的一年公费”。探春问:“是做那一项用的?”回答说:“一年学里吃点心或者买纸笔,每位有八两银子的使用。”探春说:“凡爷们的使用,都是各房里月钱之内:环哥的是姨娘领二两,宝玉的,是老太太屋里的袭人领二两;兰哥儿是大奶奶屋里领;怎么学里每人多这八两?”显然,这是一项重叠的支出。一经发现,探春立即作出决定:“从今日起,把这一项了。”与此相关,探春还发现;姑娘丫头们所用的头油脂粉本由买办统买,但由于经办此事的人“不是脱了空;就是买的不是正经货。”(第五十六回)结果弄得半数人复又用自己的月钱去托人采买。探春在查清原因后决定,“饶费了两起钱,东西又白丢一半!不如竟把买办的这一项每月蠲了为是。”(向上)这两项蠲免虽对严重的财政困难只是杯水车薪,但毕竟能为贾府省下一笔相当可观的费用。这一举措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倘若循此以往,也话就会形成某种新的习惯规则。然而,任何改革都不可避免地会触动某些人的利益。可以想象,探春“找几件利害事与有体面的人开例作法、镇压与众人作榜样”(第五十五回),肯定既会引起某些主子们的不满,又会引起采买经 办人的忌恨。在改革力量强大的时候,这种忌恨不满尚可隐而不发,一旦改革失利,它们就会立即成为复辟的力量而爆发出来。
(三)
探春的另一项“改革”,就是对园子实行“承包”。比起前一项来,这项“改莘”才真正具有人创新的意义。
“承包”这个“新思维”是如何得来的?是探春异想天开的产物吗?非也。是受赖大家花团管理的启示而来的。赖大原是贾府的奴才,后来凭藉主子时势力做了知府。这类由奴才而主子的人,由于受过昔日艰辛的煎熬,发迹后常能精打细算、勤俭持家。赖大管理花园的办法给探春留下丁深刻的印象。探春在参观赖大家花园后对众人说:“这园子除他们带的花儿吃的笋莱鱼虾,一年还有人包了去,年终足有二百两银子剩。从那日我才知道,一个破荷叶,一根枯草根子,都是值钱的。”(第五十六回)赖大的商人头脑与经营才干震动了探春的心,使探春这一深受孔孟之道熏染的大家闺秀茅塞顿开。探春本不是宝、黛那样的浪漫型人物,且又正在“当政”持家,故能在感触之后迅速作如下推论:
咱们这个园子,只算比他们的多一半,加一倍算起来,一年就有四百银子的利息.若此时也出脱生发银子,自然小器,不是咱们这样人家的事,若派出两个一定的人来,既有许多值钱的东西,任人作践了,也似乎暴殄天物;不如在园子里所有的老妈妈中,拣 出几个老成本分,能知园田的,派他们收拾料理,也不必要他们交租纳税,只问他们一年可以孝敬些什么。一则园子有专定之人修理花木,自然一年好似一年了,也不用临时忙乱;二则也不至作践,白辜负了东西;三则老妈妈们也可惜此小补,不枉成年家在园中辛苦;四则也可省了这些花儿匠、山子匠并打扫人等的工费:将此有余,以朴不足,未为不可。(第五十六回)
探春的这一主意,立即博得了李纨和宝钗的赞同.李纨对这种“承包制”作了更为简赅的概括:“省钱事小,园子有人打扫,专司其职,又许他们去卖钱。使之以权,动之以利,再无不尽职的了。”(同上)仅从形式看,这最后一句话所表达的,差不多就是现代承包制的基本原则了。
循此思路,探春和李纨,宝钗又一道对“承包”的具体办法进行了商讨最后敲定了这样几点:(1)按类别划分承包对象,(2)某人管某处,按四季除家中定例用多少外,余者可由承包人拿去生利,所得归己(主要理由是;若也像赖大家那样出脱生发银子,就“小器”,“失了大体统”,有违大家风范);(3)承包人年终不用归账(理由是;若归到账房,则必受账房的管辖、捉弄与盘剥,若归到里头,则不免“这个多了那个少了,倒多了事”),(4)承包人
须在年终“拿出若千吊钱来”散与园中未承包的那些老妈妈(理由是:若承包人“只管了自己宽裕,不分与他们些,他们虽不敢明怨.心里却都不服,只用假公济私的,多摘你们几个果子,多掐儿枝花儿,你们有冤还役处诉呢”)。
那么,下人对此有何反应呢?当探春等人把承包园子的计划告诉被召来的众婆子时,“众人听丁,无不愿意,也有说:‘那一片竹子单交给我,一年工夫,明年又是一片。除了家里吃的笋,一年还可交些钱粮。’这一个说‘那—片稻地交给我,一年这些玩的大小雀鸟的粮食不必动官中钱粮,我还可以交钱粮。’”(第五十六回)而当众婆子了解到承包的优厚条件后,则更是培加振奋。“众婆子听了这个议论,又去了帐房受辖制,又不与凤姐儿去算账。一年不过多拿出若干吊钱来,个个欢喜异常,都齐声说:‘愿意!强如出去被他们揉搓着,还得拿出钱来呢!’那不得管地的,听了每年终无故得钱,更都喜欢起来,口内说:‘他们辛苦收拾,是该剩些钱粘补的。’”(同上)这真是一举数得,皆大欢喜!剩下的问题就是由谁来承包了。经探春等人的研究决定,所有的竹子由祝妈承包,稻香村一带凡有菜蔬稻稗之类的;由田妈承刨蘅芜院和恰红院的花草则由叶妈承包;其余的地方“又共同斟酌出几人来”承包。至此,承包的计划算是落实到具体人头了。
接下去的问题是:承包的效果如何呢?书中后来并无正面交待。但从一段间接谈话来看,可说效果相当不错。第六十二回写宝黛二人站在花下议论探春,宝玉说“你不知道呢:你病着时,他干了几件事,这园子也分了人管,如今多掐一根草也不能了。又蠲了几件事,单拿我和凤姐做筏子。”只此“多掐一租草也不能了”一句话,就把承包的效力清楚地显露出来了。
(四)
现在要问,探春所作的这两大“改革”命运如何?回答是:就会中国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改革一样,探春的改革也夭折了。但是,探春的改革是如伺夭折的呢?文中并未给出明确的回答。只是第一O二回有这样几句话:“园中出息一概全蠲,各房月例重新添起,反弄的荣府中更加拮据。那些看园子的没有了想头,个个要离此处。”显然,旧制复起,新法尽去,探春的改革努力尽付东流!
探春的“改革”何以会夭折呢?直接原因是探春的“去位”,即交还权力。第五十六回的回目是:“敏探春兴利除宿弊。贤宝钗小惠全大体。”按理说,探春所兴之“利”是王熙凤所不应轻易加以废弃的,它们的积极后果是有目共睹的。但这里的问题是,这个“利”、“弊”是谁的“利”、“弊”?于“大体”有利的事,不一定于“小体”也有利。重叠开支,是贾府的“弊”,但却是各房主子,经办采买的“利”。他们正因这样的“弊”而大捞己之利’。革除前者的“弊”,就是取消后者的“利”。无论蠲重叠的开支,还是把园子承包给下人,尽管贾府与承包人具其“利”,但有关主子却并无利可图。完全可以设想,那些因前之“弊”而大得其“利”的人竭力说服凤姐(包括利用凤姐的妒心而挑唆她与探春的关系),使凤姐作出恢复旧例的决定。
其实,改革因触动某些权贵的利益而夭折,而失败,这在中国改革史上到处可见,并不唯独是探春的遭遇。在中国史上,改革的初袁莫不是耍通过调整某些严重不合理的社会结构和关系来抢险救危,挽救和维护陷入危机中的封建国家。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只有“国泰民安”,方有统治阶级每个成员的长远利益。这个抽象的道理,他们未必不懂得.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必然牵动某些权贵的利益。因为触动弊端亦是触动利端。改革常常在这个地方嘎然而正功败垂成。宋熙宁二年,王安石颁“青苗法”,目的是要由国家出面低息贷款给处于青黄不接中的贫苦农民,使其免于因受豪强重利盘剥而濒于破产。此项措施对农村的稳定是显而易见的。在自然经济的中国小农是最基本的“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农村的稳定即城市的稳定,农民的安全亦即地主和统治阶级的安全.王安石兴利除弊,本应得到统治集团的一致拥护。然而,“新法”—出,便遭到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势力的不断反对.告状、威胁、破坏,无所不用其极。最后终因王安石的下台而归于失败。改革人士也相继免官罢职,有的还被“下放”到偏僻州县实行“编管”。
从表面看,改革与反改革仿佛只是策略之争.但背后却有各自的利益在。一般说来,改革者所着眼的常为“大体”的、长远的利益,而反改革者所维护的总是“小体”的、跟前的利益。改革通常表现为利益关系的调整,即抑制或取消“小体”的、眼前的利益而代之以“大体”的,长远的利益。但是,既已有得,岂愿失去?历代的反改革者根本就缺乏“等—等”的耐心。他们只执着于当下眼前。在中国,办“事”常常就是办“人”。所以,“青苗法”的实质是“抑兼并”,而反“青苗法”实质则是反抑制,背后都有利益和权力的争斗在。同样,探春的两项改革虽革除了贾家的宿弊,却伤了大小主子奴才的一贯利益。既得利益者多矣,改革者既属特出之士,必为少数.多数人群起而攻之,少数人焉有不败之理!随着改革者的失势,离任,改革也就半途而废。怀王见疑,屈原只好自沉;顺宗退位,叔文即告失败。探春发起的改革也终因她的离任、远嫁和凤姐的复出而遭失败。
倘若深思之,亦不难发现.改革措施本身的先天不足亦是改革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且以探春为例。探春推行的“承包制”无疑是一个创举。它对打破“大锅饭’、提高园子管理水平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但是,由于此种“承包”的性质及具体要求皆有若干致命弱点,其优越性的发挥亦有相当的限度。这就决定了其存在的脆弱性。
首先,探春推行的垦一种建立在主奴关系上的,以非经济为目的的假承包。什么是“承包”?“承包”是一种经营制度,即以某种所有制为基础、以利益为出发点,以责任为核心,实现两权分离的一种经营制度。现代意义上的“两权分离”是指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即在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所有者赋予经营者以占有、支配和使用某项生产资料的权力。实行“两权分离”的前提是:所有看的行为目标只是单纯的“利润”,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无超经济的依附关系。探春实行“承包”的基本目的。原是为了花园的管理.即只是为了封建家族的治理。这基本上属于礼教范围内的事,与赢利、经营活动无关.探春等人一再表示,像贾府这样的人家,是不屑于拿花园来“生发银子”的,对“利”持儒家的鄙薄态度。所有者一方不以“利润”为目标来建立承包关系,而承包者一方反倒有用额外部分卖钱生利的权利。这种非经济的取向和不平衡的利益关系,一开始就孕育着日后倾覆的致命危险。更为重要的是,所有者与承包者根本就不是一种纯经济的契约关系,而是封建性的依附关系。所有者是主子,承包者是奴才。所有的承包人,无论是书中有名的叶妈、田妈,祝妈,还是无名的其他人,都是贾府的奴才。奴才与主子的关系只能是从属依附的关系。这是一种从经济到政治、从身体到观念的全面依附。生杀予夺,全由主子作主。在这样一种关系中,怎么能建立起经济上的契约关系?如所周知,契约的前提是订约者的独立、自主。能够订约,这表明订约者已非俯首贴耳的奴隶。不改奴隶身分而又参加订约,这纯属掩耳盗铃的把戏。这不仅是对奴隶的欺骗,亦是对自己的嘲笑。—切要在不平等之上建立平等关系的努力,不论其意图如何好、技巧如何高,都绝无成功的可能。这正如要在力学的背景中建立起超力学的法则不可能取得成功—样。主子之为主子,是因为能作主,有自由。一旦主子为了其他目的不再需要承包,或者承包在客观上所引起的利益分配无法再使主子感到满意,承包的命运就岌岌可危丁。能使订约者,亦能毁弃之。所以,尽管探春的承包制由于具有某些合理因素(如责、权,利的明确划定)而的确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最后还是因主子一声令下而桩废除了.面对单方面的毁约行为,本无权利的奴才有何可说?“那些看园子的没有了想头,个个要离此处。”(第一O二回)—他们只能如此。
其次,探春的“承包制”也缺乏必要的形式与合理的承包关系。现代承包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以经济合同的形式把所有者与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确定下来。合同是契约的一种形式,须有某种法律效力。但奴才既是受命承包,哪有主子再与奴才签约的道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奴才仅仅是工具而已。所以,探春只是作出单方面的“行政行为”,绝不认为还有诉诸文字、签订合同的必要。同时,我们看到,尽管探春的承包方案已明确了诸如承包目标,承包人的责、权、利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等方面,但却没有规定承包期限,特别是承包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的条件、程序、办法这方面的内容。当然,这对探春等人来说乃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唯其如此,承包人的地位也就更见脆弱。第九十回写一守花果的婆子。职责上并无差错,只因不服邢姑娘丫头的问讯,便要被凤姐撵出去。承包期间,承包人的地位毫无保障,承包与不承包,究竟有何区别?另一方面,承包关系也极欠合理性。根据探春的粗略计算,贾府园子的年出息在四百两银子左右。这么大的利润,除了家用和分少许与其余不承包的婆于外,竟一点也不用归账,全属承包人所有。那些挥霍无度的主子和害“红眼病”的仆人如何能长期容忍这等好事!承包人个人收入与利益分配的明显不合理,必使此种承包行之不久。
那么,把此种“承包制”加以完善,是否就能行之久远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须问及的是:探春何以要在贾府园中实施“承包制”?探春实施“承包制”的起因是;园子管理不善。但是,园子为何管理不善呢?不是有精明能干的王熙凤操持治理吗?不是有那么多的奴仆可供支派吗?的确如此。但事实是,尽管上有王熙凤的筹划安排,下有“花儿匠山子匠打扫人等”的劳动打扫,园子却管理得很糟,田中的“许多值钱的东西,任人作践了”(第五十六回)。这个“作践”林木花草的“人”是谁?书中没有正面指明。但肯定不出贾府的两种人:奴仆与主人。奴仆何以要作践林木花草?因为不属于他们。对于一种不属于他们、与他们无缘的东西,作践是必然的,而爱惜则是偶然的。人只珍惜那些直接肯定自身存在的东西。既然奴仆与林木花草一样,都只是肯定主子存在的手段,他又怎么会去珍爱那与之同类的东西呢?真正的人是不会暴殄天物的,只有物物才会相残。所以,奴仆作践园子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何以主子也会作践呢?难道这些东西不是属于他们所有吗?的确属于。但只属于家族,而不属于个人。从贾府的经济来源及财产性质看,其所实行的是一种家族集体所有制。这虽然仍属私有制范畴,但毕竟不同于以个人所有为基础的私有制。财产缺乏透明度,是家族集体所有制的一个根本特征。从名义上说,贾府的一切属于全体主子,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身分领取相应的钱财货物,根据与主管主子特别是王熙凤的关系谋求有利可图的各种差事。但实际上,各户、各人除少量的私有财物外,余皆属于整个家族,由家长来加以调配安排。对于属于家族全体的东西,无论财产还是荣誉.除了少数几个最高主子外,多数人并不将之视为自己的东西。他们深切地感到,这些名义上属于大家的东西,实际上他们并不能染指。就连宝玉这样的主子,也喊出“虽有钱,又不由我使”的不满。集体所有变成无人所有或少数人所有。一旦公共财产从所有者那里实际异化出去,变成所有者之外的一个对象,此种公共财产就不再是人人关心、爱护的对象,而变为人人觊觎、偷窃的对象或至少也是无关痛痒的对象了。对于包括园子在内的公共财产,大多数主子与之形成的实际关系与奴仆并无本质的不同;奴仆无名无实,主子有名无实。两者实无多大的区别。所以,作践园子的,不唯有奴仆,而且更有主子。
固然,对财产的占有关系是人们的劳动态度和责任心的一个强大动因,但却不是唯一的动因。如果有恰当的利益制约机制,也仍能在相当的范围内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这是因为,人们虽无因占有而获得财产增值好处的可能,却尚有因劳动好坏而获得较多收入的可能。贾府的管理中有这样的利益调节机制吗?没有。在贾府中,不论主子还是仆人,除了吃饭穿戴外,尚有按等级发给的“月钱”。月钱虽有等级之分,但在同级之中却一律平等,这基本上仍是一种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此种分配方式把人们劳动态度和责任心的另一通道堵塞了。劳动者积极的动力之源—旦完全切断.就是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必然对劳动和劳动结果毫无兴趣。探春之所以想出承包的招数,目的是要在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调动仆人的积极性并从而提高园子的管理水平。但仔细思来,所谓“调动仆人的积极性”云云,乃是很成问题的提法。什么是积极性?积极性固然是人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但更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它是随某种生存处境一道开放出来的,并不自视为一种特别的东西。儿童游戏,本来就是积极的。只有当儿童不想或不能游戏时,才有可能使之“积极地”或“勉强地”游戏。此时的“积极性”,已变成离开活动及其内在规定性的孤立之物,就像离开河水的游鱼一样。所以,当积极性成为“积极性”并需要“调动”的时候,它显然早已是一种僵死之物。只有僵死之物才会等待人去“调动”。劳动积极性本属劳动本身,是在劳动基本条件中自然呈观的东西。仆人既被剥夺了劳动的本质,何来属此本质的“积极性”?“被动性”是奴隶劳动的特征,这是政治经济学早就揭示了的。不改变积极性得以出现的劳动性质.而只是要在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触动和调起那个不动的“积极性”,这不啻是一种舍本求末的做法。探春的承包办法成功了吗?应该说,的确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前面不是说过,当财产制约机制的渠道堵塞以后,只要利益制约机制的渠道畅通,也依然能在相当程度上调动劳动看的劳动 积极性吗?但是,不应忘记,此种刺激的作用到底有限。由于探春的“承包制”从根本上排除了经营者向所有者转化的可能,永远把经营者拒斥在染指产权的大门之外,这也就同时决定了积极性的性质和程度。如果不开辟双向流通的渠道,此种暂时焕发的积极性迟早就会硬结为新的“肿瘤”。而到那个时候。也许还得回到那个绕不开的产权障碍。
由此看来,探春“承包制”的结局似只有两种:半途而废与终途而废。书中给出的是前一种。这通常是由外力的干扰和阻碍造成的。这种结局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它把“废”的本质遮蔽起来并使之显出一种辽远的假象。
(五)
作为一种社会变革的形式,“改革”一向被认为是政治家时事。在中国古代,黎民百姓终日劬劳.哪有空闲余力来关心政事?偶有有抱负者,又常因地位寒微而难有上达的机遇。更何 况国家政事一向为统治者所独揽,不容下层人民问津。因此,改革的大任就只好落在政治家特别是高层玫治家的身上了。但是,改革虽是政治家的事,但从政治家缘何改革、为何改革、如何改革以及改革的得失成败上,却可窥见一个民族、一种文化如何“思”改革、“搞”改革的一般思想行为方式。政治家是中国人,政治是文化的一个方面,政治家的思想行为方式也要有意无意地裹现出中国文化的某些特征,这都不能不给“改革”打上相应的烙印。这里,正如在别处一样,自有“中国特色”在。
探春在贾府中搞了一次‘改革’。这是家中而不是国中的改革。然而,在中国,国只是家的放大,治国与治家的道理和根据是一致的。故家中的改革也能反映出国中的改革的基本特怔。这里,我们感兴趣的并不是改革的具体措施、过程与教训,而是一切改革所呈现出来的某些共同的文化意蕴。从探春的“持家”或“改革”中能触摸到中国历史上改革的某些普遍特征吗?
“改革”的本义是更改。何以要更改?因为不善。器物不善,另变形式曰改;政治不善,别为规划也曰改。不善就是有弊端。所以改革就是要除弊。弊作为不善(不正常),就是病。病于人体曰疾,病于社会曰弊,治疗人体疾病的是医生,治疗社会弊病的是改革家。两者的对象虽不同,但要达到的目的则是一样的;都要祛病除弊,使不善的人体和社会组织重归于善。医生如何治病?先确定病因,然后对症下药。改革者如何除弊?先找出弊端,然后革除之。医生和改革家的首要工作,就是要把弊病是什么,弊病在哪里确定下来。但是,弊病不星明摆着的吗?哪里有病,哪里就不舒服,哪里有弊,哪里就混乱。病象与病因、弊端与弊根有直接同一的一面,故一般的医生和改革家都能诊断出弊病来。然而,由于人体和社会皆为一相互联系和影响的有机整体,故病象与病因、弊端与弊根又有错综复杂的关系,非一蹴可得。因此而有庸医与名医,蹩脚政治家与杰出政治家的判然划分。然而,不论是能治疑难重症的杰出医生和政治家,还是只能对付小病微恙的蹙脚医生和政治家,就他们只在弊病出现后加以治疗这—点而言,便已落“被动”一义。他们的行为只是对已然事实的一种被动反应。我们看到,迫使探春进行改革的,是日益严重的财政困难和管理混乱。病象已见,方延医生;困难已起,方思改革.可见,探春的“改革”实属不得已而为之,井非“主动出击。中国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改革,无不是在困厄、危机的压力下作出的。商鞍变法,原起于六国兼并的威胁。贪污腐败、内忧外患,冗制沉疴,则是王叔文,范仲淹、王安石等人改革的背景。近如戊戌变法,则更是在民族危亡的重压下发动的。
然而,中国历史上也有一些改革,如汉高祖,唐太宗的改革,却不是在已然危机的压力下作出的,而是出于鉴戒前代之亡,防患于未然的考虑。难道此类改革也是被动的吗?诚然,此类改革确有某种高瞻远瞩的气度。它们不同于以治疗为主的改革,而是以预防为主的改革。从治疗转向预防,从追随已然到防患未然,在形式上确已高了一个档次。然而,此种“主动”仍不出“被动”的窠臼。需要警惕和预防,不是依然假定了其所需要警惕和预防的东西的必然存在吗?在此,“患”总已先“防”而存在了。倘无“患”,何需“防”呢?这个“防”是缘“患”而起的。正如“不防”一样。一种必然的关系先已摆出,然后才有当事人对此关系的两种态度和行为:“防”与“不防”。秦可卿托梦凤姐,叫“在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田亩”,其所要“防”的,就是此种必然之“患”。但是,由于此“患”早已蛰伏在与人的关系的深处,故主动的“防”常不过是惴惴绕着走而已,而被动的“不防”则只是硬着头皮上。这两种方式在骨子里都是被动作出的。对绕着走的“防”来说,此“患”尚隐伏不现,对硬着头皮上的。“不防”来说,此“患”已显露为非正视不可的实弊。但隐“患”是迟早要上的,故防不胜防。明朝统治者鉴于唐宋两代内外勾结、宦官专权的历史教训,制订了防患于未然的严密措施,可后来熹宗时偏演成了魏忠贤专权的政治局面,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由此可见,倘若“患”是摆不掉的,那么,此种“防”的“主动”亦不过是延缓了的“被动”而已。
要做到真正的“主动”,就不是迎着“患”上,或是绕着“患”走,而是要消除“患”的存在.消除“患”的存在,从根本上说,就是要铲除产生“患”的那些根据。隐患的存在表明这些根据的存在。无论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对症治疗,还是竭力避免与疾病相遭遇的预防治疗,都还未触动肌体发生病变的那些生存条件。只要产生弊病的那些生存条件不变,无论何种治疗,也无论这些治疗在最初看来是如何有效,弊病都将一再地产生出来。这对社会组织来说也是如此。当然,如果说改变病员的生活条件要相对容易一些,那么,改变一个社会组织的结构原则则要困难得多。如此这般的结构原则必然产生如此这般的弊端。它的“好处”就是它的“坏处”,或者说“坏处”就是从“好处”中生长起来的。改革家处心积虑地在那儿抢危救险,却对产生危险的背景盲无所见;改革家要把弊病的“肿瘤”加以切除,却试图把产生“肿瘤”的机制保留下来。其实,真正的困难尚不在弊病的严重和治疗的繁难,而在对危险的意识。救治之方与对危险的意识同在。只要真正的危险还处在意识的烛光之外,改革家的忙碌就始终不得要领(所以根本在于意识革命,文化革命)。危险愈是安全地不被触动,弊病就愈能逃脱改革的捕捉或转化为新的形式。改革者孜孜地向外寻求,殊不知最大的危险就在我们的生存方式上。我们一天不反省此种生存方式本身的缺陷,危险就始终滞留在我们的近处。所谓主动,并不是说要跑到辽远的地方去解决什么问题,而是要返求于己,扪心自问现存的生活方式有何问题。在此—问的寻视中,危险才有从表象深处露面的可能,而危险所造成的那些弊病才有在重新思过和安排过的结构中被彻底消除的可能。如此的主动性就是一种敢于为未来而存在的勇气,而不仅仅是一种在形式上使过去适应将来的努力。
(六)
改革的被动性还牵涉到改革的目的,这里所谓的目的,是指为何而改革。在中国历史上,改革的目的不外乎有二:一是防患于未然;一是除弊于已然。这又可归结为一点,即:不是要引起一场革命,而是要避免一场革命。
探春何以要“兴利除弊”?原是为了扭转贾府的颓势,使贾府的功名富贵得以长久地传筛下来。中国历史上的所有改革,无不具有这种有限的目的性。“商鞅相孝公, 为秦开帝业”(王充),共“变法”的目的是为了击败六国,一统天下。唐太宗“改革旧弊,兴复制度”,意在避免重蹈隋亡覆辙,巩固新生的李唐政权。王叔文、范仲淹、王安石等人的改革,其目的依然不出挽救和振兴处于衰败危机中的封建统治,甚至像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这些带有近代色彩的改革,其目的也依然不出救亡图存的现实功利层面。这里重要的尚不是改,而是为何而改。所有这些改革,无论其本身具有何种意义,也无论在何种程度上满足了当下的利益和需求,由于缺乏深刻的文化涵意和人学涵意,都还是一些达于其他有限目的的手段。其所以是“有限的”,不是说它们的规模不大、成果不丰,甚至也不是说它们有时触动的东西不根本,而是说改革始终被当作一种手段,用以达到它之外的一些有限目的。作为手段的此种改革,也就必然降为一种“术”或谋略。“术”或谋略的发达,正好是真正日的缺乏的标志。改革一旦沦为手段,就变成一条四通八达的道路:或通向帝王将相的功名业绩,或通向弊病危机的暂时消除,或通向黎民百姓的轻摇薄赋……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改革本身的内在目的也大都失落了。被追求者成了追随者。这样,不仅改革家误解了改革与人的真实关系,而且普通人亦误解了改革与人的真实关系。改革家重视的是改革的社会效益,而普通人期待的则是改革带来的具体“好处”。两方面都只关注改革的外在成果,而完全忘记了改革所要改变的正是人(改革者与承受改革者)的生存方式。
要使改革不成为另一外在目的的手段,就必须使改革本身成为目的,而这只有在以人作为目的的情况下才可能。其实,改革真需考虑的,乃是生存的基本原则,真需理顺的,乃是人对自己的关系;真需改进的,乃是于此原则和关系有所阻碍的思想、行为和制度。改革所要消除和造成的东西很多,但最重要的是要把人的本质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这里的“人”是谁呢?是统治阶级还是普通人民?是地主还是农民?都不是。这样的“人”还滞留在片面的阶级利益中,尚不知真正的人的利益何在。无论是脑满肠肥的统治阶级,还是瘦骨嶙峋的劳苦人民,都蔽于当下的,浅表的需要而不知深远的、人的需要。治国安邦固然不易,但更难的是建立合理的社会结构则;衣食用住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则要有保证衣食用住源源不断生产出来的社会机制。中国古代的所有改革,包括近代初期的改革,由于都未切入生存原则这一度,故都未取得突破性的成果。从古至今,改革不断,“你方唱罢我登场”,甚至演出了不少悲壮的历史场面,可并没有给历史留下多少坚实可靠的东西:人民并投有获得泽及子孙的幸福,统治者并末获得长治久安的保障。在大大小小的改革之后,国家依然逃不脱动乱衰弱的命运,历史仍然摆不掉恶性循环的怪圈,改革的真正目的还滞留在远方,人和人的生存原则依然还是一个谜!
但是,要改革从人和人的生存原则入手,这不是一种迂腐的看法吗?现实的问题成堆,经济的、政治的、道德的全在那里呐喊,能够把脸背过去高谈形而上学的问题吗?中国最需要的是温饱,而不是谈玄论道。谁能解决或基本解决这个问题,谁就能得到人民的拥戴,成功的桂冠就属于谁。所以,如何在可操作的层面上应对和解决温饱这一生存的基本问题,就成了历代改革的首要任务。但唯其如此,才把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耽搁了。这就是人的生存原则和社会的结构原则。几千年来,中国人一直忙于处理具体而微的现实问题,而对稍微远—点的问题总是不屑一顾或无暇去顾.中国历史上有过很多改革时代,但最繁亟的时代当推先秦与晚清.先秦各国改革的主旨是富国强兵、一统天下。为此提出了很多方案。这就是史家所谓的“百家争鸣”。“百家”中最不能担当此任的,除了道家,恐怕就是儒家了。儒家何以不能担当此任呢?盖因孔孟的“仁学”属价值论,于上述任务并无直接的帮助。因此,在急欲入世的学派中,孔孟之道最不受诸侯欢迎.孔子厄于陈,困于蔡,游说国君无所获。最后只好回鲁国办教育。孟子也曾游说梁惠王、齐宜王,亦被视为空论而不纳。与此相反,纵横家、法家、兵家等却因能收立竿见影之效而大行于世。晚清改革的主旨是救亡图存,故首先考虑的是兵器,工厂,铁路,矿山这些东西的建立和购置,余皆退居次要。戊戌前王照曾劝康有为先办教育培养人才,后搞变法改革,康有为回答说局势严重,来不及了。辛亥革命前严复也劝孙中山先办教育后行革命,孙中山回答说:“俟河之清,人寿几何。”这里不是说康有为、孙中山不该进行应对现实紧迫问题的改良和革命,而是说这种焦注却忽视或遮蔽了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我决定将来从事教育(识),认知是根本的根本)。既然一个稍微远一点的现实问题(教育是一个现实问题,但教育所需的时间较长,其效果在短期内并不明显)都无法顾及,更遑论人的生存原则和社会结构原则这一形上问题!从先秦到晚清漫漫两千年。其间大大小小的改革不计其数。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因为忙,竟无暇去思那个貌似闲远实则切近的形上问题,仿佛它真是可以避得开的!结果,它愈是不被思索或假冒地被思索,人们就忙碌愈甚,人们忙碌愈甚,它就愈难进入人们的视野。其实,这“忙”乃是从思之“闲”来的。由于思对根本性问题无所作为,人们就只好在实践上手忙足乱了。改革家勤于应对层出不穷的具体问题,却懒于在深层问题上下功夫。这就常常形成一种奇怪的现象:“算计的人越多,社会越无度”。不从大处谋划,而从小处算计,这正是中国历代改革的一个根本特征。
老子有云:“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个貌似闲远的东西原是于人最近的东西。只有把这个根本性的东西建立起来,枝叶的东西才有所附;只有把那个抽象的原则确定下来,具体的行为才有所依归。先须有“理”,然后能“治”,治是据理而治的,先要立“本”,然后再“改”,改是按本而改的。无“本”之改,必为乱改,缺“理”之治,终为不治。但是,“理”要不移, 须是真理;“本”要不动,须为根本。“真理”定,“根本”立,治理和改革才有为之而治、为之而改的目标和依据。当然,不是说定下理则,立下根本就一劳永逸地消除了弊病,而只是要一劳永逸地消除不得要领的瞎忙。中国历史上的改革家能把这个真理(不是假冒的赝品),这个根本(不是通向根本的环节)从历史的迷雾中揭示出来么?
(七)
倘若再看一看探春从事改革的方式,也许将更有助于对中国历史上的改革方式求得理解。
这里所谓改革方式,是指从策划改革到实施改革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般行为方式。探春的改革方案是如何出台的?根据书中描写,是由探春提出,李纨宝钗赞同,然后大家议定的。但是,何以这之前就提不出来呢?是否这之前人们对弊病的存在就毫无认识呢?并不是。而主要是没有锐意进取的人执掌权柄。由此可见,改革必须以具有改革意识的人获取某种权力为前提。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力呢?不是一般的权力,而须是统领全局的最高行政权力。在权力高度集中的中国,任何领域内的改革,都必须取得最高行政权力或最高行政权力的支持,即是说,必须取得帝王的认可。王夫人在有限的时间和范围内授予探春等人的,也正是此种性质的权力。在中国历史上,凡是那些立志改革的人,莫不奔走,游说、呼吁以求最高统治者的支持、授权;无权的探春只能在大观园中与众姊妹嬉戏游玩,当权后方能施展其潜在的政治才能。那么,探春的改革方案征得了王夫人及贾母的同意吗?显然征得了,至少也是默许了。因为倘无后者的同意,是根本无法实施的。所以,在危机的压力下,由最高统治者同意或授权来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又几乎是历代改革的一个共同特征。
但是,从原则上说,既可授权,亦可收权,既可赞成,亦可反对。事实上,最高统治者总是根据需要来选择取舍.此种改革与改革所需之权的分离,一开始就埋下了可能半途而废的种子。管仲,商鞅、魏徵等人的成功,是有最高统治者的坚定支持。范仲淹、王安石等人的失败,是因最高统治者支持不力或者放弃支持甚至转而反对.最高统治者何以支持不力或者放弃支持甚至转而反对呢?其间的原因很复杂,既有个人素质方面的,也有集团斗争方面的,甚至君王的生死,在位的长短都是很重要的因素。但从根本上说,最高统治者作为利益的最大获得考J并无非改革不可的责任和义务。他们只有一种想法;那就是如何维护和巩固其统治。他们只有一种内疚,那就是怕失去“扛山”后“愧对列祖列宗”。改革或不改革,本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何种方案对自己更为有利。还没有不是出于自我考的改革。而当最高统治者认为改革危害到自己的利益从而反对改革时,改革所需的权力不仅失去来源,而且改革者本人亦身临绝境。重者有商鞅之“车裂”,李斯之“腰斩”,轻者有王安石之罢桕,范仲淹之放逐。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改革充满了血腥的味道。
另一方面,改革所需的权力在本质上又是与改革敌对的。改革要改什么、革什么?要改动不适,要革除弊端。不适与弊端由何而来?由旧体制面来。旧体制由何产生?由权力产生。权力连同权力造成的体制,原是不适和弊端所由从出的根据和温床。改革既耍革除弊端,最终就不能不牵涉到产生弊端的那个根源。说到究竟,改革不过是统治者对自己的警告I是权力对权力本身的约束。警告和约束是爱惜自己,而不是要取消自己。弊端本来是由无拘束的权力造成的,但现在权力却装出愧悔的样子,授命改革来收拾自己闯下的祸。改革所需的权力与改革所要纠正的那种权力,原本是一种东西。倘若改革者—开始就看穿这种形分实合的权力关系,则改革必然流于一种形式;倘若改革者不知底里地一味硬干下去,则很容易惹恼授权改革的统治者。用腐败的权力来反腐败,以本需改革的体制来推行改革,一直是历代改革始终抛不掉的悖论。改革的真正困难在于:改革所要除的弊是受权力保护的,改革所要兴的利是旧体制难以容纳的。唯其如此,历代的改革才大多难以深入下去,才大多流于形式而半途而废。
改革方式的另一个特点,便是改革总是由少数改革者策划并推行的。探春的·改革’方案出于三人之手,并没有广泛地征求意见,既定之后,又以命令的方式从上贯彻下去,既不容非议,亦不受监督。改革始终是少数人的事情,多数人只作为改革所要改革的被动对象,并无参加改革的真正权利。少数人策划改革的此种方式包含着两种危险。一种是,一旦筹划者在政治上失势或发生某种非常的变化,改革就有停滞不前,改变方向或半途而废的危险.改革的出台和推行既系于少数人之手,—则少数人的去留、成败就不能不影响到改革的进行和成败。但更为危险的是,由于把哆数人撑斥在改革之外改革就失去普遍认同的基础而变成少数人的冒险。多数人不把改革看作他们的事业,也无法将之视为他们的事业。少数人站在一边,多数人则站在另一边。多数人或把希望寄托在少数改革者身上,消极地等待或顺从着对他们的改革,或完全取敌视的态度,抗拒着对他们的改革。无论哪种情况,多数人都不知道改革的根据和力量就沉睡在他们的心中。改革愈是少数人的事业,愈是使少数人获益,则改革于多数人就愈是外在,而多数人对改革就愈是冷漠或敌视。但改革要成为多数人的事业,就必须在更深的层次上关涉到所有人作为人的根本利益。这不仅要超越阶级和集团的利益,也要超越受时空限制的个人的浅近利益。这个根本利益就是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和原则。这才是万世不移之“法”。在观念上看不到或不承认这个“法”,就只好在实践中一任相对主义的无情摆布。只有唤起对于此种生存条件和原则的意识和追问,多数人才会把改革视为自己的事业井投身其中而少数人也才可能超越偏狭的私利和免去孤军奋战的苦斗。能够找到多数人参加改革的形式吗?多数人持久、广泛、热情地加入改革,改革也就不再成其为特殊意义上的改革,而就是一种人的正常生活即一种按人的生存的基本条件和原则运作的生活。其间有的,将只是“调整”,而不是“改革”。
所以,改革真正成为多数人或所有人的事业之日,也就是改革成功之日。而此种成功也即是改革的消失。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历史上的所有改革都是失败的。那些所谓成功的改革,不过是推迟了的失败,离真正的成功尚很遥远。桓公的改革不可谓不“成功”,但后来齐国终为秦国所灭;商鞅的改革为秦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但秦祚仅延二世,汉高祖,店太宗初期改革的“成功”,亦未能使汉、唐免除后来长期的内乱外患,最后也无不以改朝换代收场。仅从功利的角度看,这些改革的“成功”,也是意义有限的。一种不触及根本的改革,一种未能使之成为人的事业的改革,是不可能“为万世开太平”的。它发出的光,只在当时闪耀,时过境迁,很快就熄灭了。于是,才又需要新的但又几平是重复的改革”!
探春的“改革”失败了,其所取得的成果也因凤姐“复辟”而丧失殆尽。第一O二回对探春的两项“改革’特别是‘承包制’的命运作了如下的交待:
园中出息一概全蠲, 各房月例重新添起,反弄的荣府中更加拮据。那些看园的没有了想头,个个要离此处,每每造言生事,便将花妖树怪编派起来,各要搬出。将园门封固, 再无人敢到园中,以致崇楼高阁 琼馆瑶台,皆为禽兽所栖。
“改革”就这样收场了!读到这里,不禁使人感慨系之:兴利除弊一场空,呕心呖血尽东流!是探春无能吗?是探春不坚定码?是探春改变初衷或逃避责任吗?都不是。第五回“探春判词”有云:“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即使像探春这样精明果断的“改革者”,也无法挽救一个病入膏盲的家族。也许“末世”的一个标志,就是以各种方式拒绝一切真诚的努力。
“三春去后诸芳尽’(第十三回)。探春“下台”及远嫁后,贾家更是迅速地衰败下来,除了覆灭,还有什么更好的命运等着它呢?
我的基本观点是从探春改革看中国历史上的改革,我认为历史上的改革都没有触及到最根本的改革,而是不得不做的改革。所有改革好像都没有把原则性的东西建构起来,近代有一些努力,但好像也不是很明确,所以我对中国历史上的改革感到很是惋惜,但这只是我的一些感想。我刚才已经说了我看中国历史上的改革的看,是瞭望,也许看的不清不楚,不真不切。在此请大家也去看一下,或许能够看到更多的东西。今天就讲到这儿,谢谢大家!
(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成先聪老师的思想,请参看成老师的专著《从〈红楼梦〉看中国文化》成穷著 三联出版社出版)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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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成老师的演讲,由于高老师家中有事,因此,我代他在此对成老师一个半小时的发言做一个评议。成老师的话题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讲的是《红楼梦》中的一个人物探春;下半部分则是中国历史上改革。在后半部分我认为虽然成老师自己作了一个评价,这个看是不清不楚、不真不切的,这有他自谦的成分在内,但是就这部分而言,我还是会严厉的认为成老师的整个反思是按照西方民主制度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历史上的改革,整个反思力度我会认为他没有超出流行的政治批评的层次,而且我认为相当欠缺历史眼光。这是我对第二部分的评论。但是反过来说这两部分的话,基于我本人对成老师的了解,高老师在介绍成老师的时候没有突出这一点,成老师身上有美学家、诗人哲学家、存在主义哲学家的气质。他对克尔凯郭尔和海德格尔有较多的研究,并取得了较高的成就。特别是成老师最近在做的陶渊明与荷尔德林的比较,大家都知道这两个诗人并且对这他们都有一点喜爱。因此,我认为成老师话题的价值主要集中在第一部分,但我的表达不应该影响接下来的讨论。如果你自己本身对政治改革的问题感兴趣的话,你们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我作为评论人的话,我这儿有三个问题,请成老师来回答,如果下面提问很踊跃的话,那我的问题可以压后。(1)跟阅读其它名著一样,如阅读《三国演义》有男性的审美倾向,而在《红楼梦》这个女性的天地中,显然没有一个男性可以担此重任,贾宝玉是不能够充当的,贾政、贾赦也不能够充当,因此是否会出于心理补偿的需要,将探春作为男性审美?(2)从探春持家引申到中国历史上的改革,这两部分的结合是丝丝入扣的呢?还是比较勉强的?《红楼梦》能否作为政治预言来解读?这样解读是否有点诠释过渡?(3)读《红楼梦》前后有一个落差,从林黛玉进贾府到王熙凤和探春出来治理贾府,就象是从原先的神仙世界跌入了烟火世界,但是由那群少男少女所构成的神仙世界要由烟火世界来支撑。探春从神仙世界走到烟火世界这是严重的错位,她必将沉沦,沉沦为王熙凤。当我们在评论探春这个改革家的时候,我们始终要记住探春是一个神仙世界的人,探春的改革是否值得以生命去实践?这是我的三个问题,下面请大家来提问。
问答:
1、 不平等的世界要建立平等关系是相当困难的,要做根本上的改革将会受到很多制约,就中国而言,受封建统治的制约、改革者的要求必须在体制之内,中国古代的改革都是自上而下的;西方的则不同,西方以卢梭的民主式的改革,因此,我认为是否只有人的思想观念的改变才能够深入到根本性的改革?
答:我所说的根本性的改革并不是可以不顾及历史条件一蹴而就的,但到了现代条件逐步成熟了,观念也在慢慢地树立起来。我认为有没有根本性改革的观念和要求这是至关重要的,也就是有没有一个更高的东西存在,可以使得我们现实的不至于那么盲目?改革理念的建构是极为重要的,现实的改革毕竟是有限的,但也不乏其意义。我同意你说的需要观念的改变。
2、(1)最根本的改革原则是否变化,是否过于理想化,它是否是一个乌托邦。(2)要达到最深层次的改革是很复杂的,它是否有操作的可行性,你有没有想过最根本的操作是如何实现的?
答:现实总是在不断变化的,你刚才提到的乌托邦,其实乌托邦是人所需要的,可以说人是一个有乌托邦冲动的存在者。如果没有这种冲动人则会被当下牵着走,就会消失在历史的偶然性当中。我所理解的乌托邦范围要广一些,就是人类的那些价值理想,一般性的、普遍性的、根本性的价值理想。如果没有了它们,人就会被当下的利益牵着走,就不会有更加深邃的目光。从这个意义上说,人需要乌托邦。
3、所有的改革都是要触及到各个阶级的利益,我想问的是根本的改革是不是要超阶级的?
答:改革不能够以某一个阶级为指挥,因为以任何一个阶级为指挥都会忽视其它阶级的利益,这样的话,被忽视的阶级就会不满,革命就由此产生了。如果改革是建立在某一阶级的利益上,那这个改革是不稳当的。我们所说的改革是建立在最低限度的基础之上,是以“人”为本来定义的。在这个意义上根本性的改革是超阶级、超利益的,而不是以人的利益作为权衡的标准。
4、在这个世界中所有的东西都在变化,你刚才提到的唯一不变的东西也在变化吗?
答:世界上是有很多东西在变化,特别是现实世界中,但有唯一不变的东西,它们是变化的前提。比如死亡的来临是不变的。结合刚才的问题改革中处理具体的问题肯定是要变化的,我所说的不变是人的生存不变、人性不变、人的基本处境不变。如果我们的立足点在此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制定最低的底线,就是满足人的最基本的、最低度的生存需求,这是改革的前提。
5、有一些人做烈士、殉道者这是一种信念吗?他们这样是不是一种生存?
答:这也是他的生存方式,这是有信念的生存。
6、探春在当时的贾府出来作为一个改革者是否是一个错误?是否应该由王熙凤来治理贾府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答:探春是现实生活中的另一种生存状态,她有才,但她一直没有出来持家,而是在偶然的机会下出来的。她过于坚持她的原则,因而她的改革必然触犯了当权者的利益,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7、我想请成老师更加具体的解释一下改革的基本原则?并且谈一下这些基本原则给出的先验根据,它们是如何可能的?
答:丁元军老师刚才已经指出我提出的改革构想是西方民主制度的,我基本上同意这个说法,但是在此我要做一点解释。西方民主制度提出的比如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这些是由西方人构想出来的,但是不是说这些东西就是他们专有的呢?比如现代化是西方人提出的,但是他就只能在西方实现吗?显然不是,现代化是人都可能实现的方式。很多东西东方和西方都存在,只是表述有所不同。
我认为的改革根据只能够从人本身处生发出来,它必然是向着人、为着人的,比如小康,必然是为了实现人本身的。以人为出发点,并以人为根据的改革才是本真的改革。
8、伟大的开端必然有一个伟大的结果,你诉求成功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答:伟大的开端包含一些伟大的东西,但未必包含伟大的结果。比如海德格尔认为西方文明有一个开端,自苏格拉底、柏拉图是一个伟大的开端,后来有一些伟大的东西产生,但是还是偏离了这个伟大的开端,因而也就有了海德格尔对纳粹的认同,或许他认为希特勒能够创造一个伟大的开端。
9、成老师前面提到的改革要以人为本,但是利益之间有很多冲突是否能够调和呢?
答:我所说的以人为本,是以人本身为标准来确立最基本的东西,绕过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差异来强调统一,确立最低度的底线原则,而不是高度的。我们要在差异的基础之上,在低度的分寸上达到共识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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