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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八九十年代的文学创作中同性恋描写相当普遍,但在现实社会及其以异性恋为样板的婚姻道德中,同性恋仍然属于边缘性的现象,同性恋者的生存环境正处在通过不断斗争来争取逐步改善的努力之中。这种边缘性的观察视角与自我挣扎的人性态度,与作为社会时尚的流行话题,在文学创作中形成巨大的张力。本论文通过分析解严前后台湾文学创作中的几个同性恋意象,探讨台湾社会正统道德下同性恋文化暗流的处境。
意象一:"野凤凰" --来自白先勇的《孽子》
白先勇的长篇小说《孽子》发表于1977-1981年,单行本出版于1983年,1尚在解严之前。但要讨论台湾文学中的同性恋意象,还是应该回顾一下这部作品,因为在当时的社会氛围下"同性恋文学"的公开表达无疑是空谷足音,同时也似乎暗示了台湾社会在解严前夕出现的道德松动的转机,而文学的力量往往体现在这种天色将明未明之际勇敢报晓晨曦的来临。因此,从同性恋文学的发展角度来看,它确实"抢在一切之前,走出了密柜见天日。"2
对于《孽子》的评论与研究论著已经很多,但大多数论者都将注意力放在叙述者李青,或者小玉等人物身上,毫无疑问,这些"小同志"的性格与身份在小说里都具有较大的典型性,李青、小玉、吴敏和老鼠四人自封为"四大精",他们以"人妖"自居亦歌亦舞,成为小说的主要角色。但如果从整体性的象征意义上看,似乎还有一个既贯穿始终却又没有公开露面的角色更为重要,那就是被称为"野凤凰"的阿凤。小说开始叙述时阿凤已经死去十年,但他在新公园的阴魂却不散,成为这个独立王国里的居民们一代代流传人口的精神象征。作家利用新公园里的各色人物之嘴,一遍遍地回忆介绍阿凤的故事,在重复中不断有新的材料补充进来。同时,小说叙述开始就出现了"放逐"与"回归"并行的两个主题:李青因为违反校规被开除又遭到父亲的驱逐;而王夔龙却因父亲去世而回到家中,王夔龙当年与阿凤演出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情杀案,然后被放逐出境,如今他一回来就在新公园遭遇李青并一见钟情,因此,李青也是阿凤的替身。李青被放逐的历程正是他不断追寻、了解、认识阿凤的故事,或也可以说是向阿凤的精神回归。因此,在《孽子》里,真正的主人公不是叙事者李青,也不是人妖似的小玉,而是那个幽灵阿凤。他虽死犹生,真仿佛是涅槃中的凤凰,笼罩着小说所展示的同性恋者的精神世界。
"阿凤--他真是个公园里的孩子,公园里的一只野凤凰。他在莲花池畔的台阶上,逛来逛去,蓬着一头狮鬃似的黑发,昂头挺胸,一副目中无人的狂劲儿。"(P.73)阿凤就这HTTP/1.1 200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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