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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生活中知识的流通与阻断         
公共生活中知识的流通与阻断
副标题:
作者:culture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3


第二单元 
主题:公共生活中知识的流通与阻断
主持人:张江华教授(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主持人张江华:我是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的教授,我们这场的主题是“公共生活中知识的流通与阻断”。我看到这里安排的几位学者,我的理解是王老师在安排时是按照主题特意安排的,他们很大程度上是“三面向”的受益者,又是“三面向”的受害人。说他们是受益者大概是他们都拿了“三面向”的一笔小钱,他们的产权还得到了保护;说他们是受害人的意思是他们在知道了事情的后果以后都认为上当了。因此,在这里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学者需要一个怎样的知识产权的保护,然后“三面向”的行为到底是阻止了知识的流通,还是起到了保护的作用,我们可以听这样一些亲身经历者他们的叙述,会对我们理解这个问题有更多的意义。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另外,我们这一场会增加顾骏教授的发言,因此有六个发言。另外,上一场发言陶老师也提到了时间控制的问题,那现在我想重申一下,时间也有产权了,因此,各位学者注意,小心侵权行为。(笑)下来,请曹锦清教授发言,有请。
曹锦清:首先要纠正主持人的一个判断。第一,我小钱也没收到;(笑)第二,它答应的书也没有出。两个都没有,这件事发生在04年,收到北京三面向版权公司来的电话,一个女孩来的,声音也特别甜美。说他们公司要聚集起一些好的文章进行出版,另外也有一些稿酬,还说了一些什么,总之,我的理解是,出版社出版书,这是好事。后来就寄来了合同,这个合同其实我没看,我是按照电话里的信息我签了字,这个过程当中是否受到小钱的诱惑我不知道。签了字这个事情也就忘了,第一是电话里的信息已经传达完备了,另一个呢是我和很多的朋友讨论过,看这个合同总是看不下去,看到第三条忘了第一条,看不懂写了些什么东西,我相信很多人也是一样的,看了没办法看,所以看到这个合同就特别的讨厌。所以忘了这个事,直到去年的年初,前年的下半年,上师大的薛毅来电话说他们出事了,我问他们出什么事,他说“三面向”起诉他们了,因为他那里转载了我的几篇文章。我就很奇怪,因为那个事情签了字就忘记了,钱啊什么都忘记了,然后我就跟他讲,你去跟他们讲,说你是我的朋友,可能他们就不起诉你了,因为他们违约在先,钱没给,书还没有出。后来我受到陶教授的指点,他说你认真看看,这个还有陷阱呢,即使他们违约,如果他们补偿违约也是可以的。我一看,果然是的,我觉得这个法律怎么那么厉害。(笑)因为我们对法律很尊重,其实当时是很害怕的。(笑)这一次他们又敲诈王晓明的网站了,然后又通过他们的指拨,王晓明教授和陶教授指出了它背后的意义,我听了就毛骨悚然,就觉得确实是这样的。意义在哪里呢?我觉得我们国家搞的是市场经济,国内的经济学家认为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面这个限定词其实是个障眼法,市场经济只有一个版本,那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当然有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那现在我们提的是“社会主义”是否有它的实质意义。因为我在复旦给那些老板上课的时候,只有一个判断,那就是只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他跑了世界上很多个国家,只有两个半资本主义国家,一个呢美国,一个呢中国。资本市场货币化在中国发展扩大如此迅速,在中国是第一次面临这样的境地,第一次。因为你把小农户都卷入了货币经济,而且把我们每一个个体都卷入了货币经济,它点化了我们的一个动机,无论你是社会人,能力人,政治人,什么人,都变为一种人——经济人。这里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我们只有适应吗?这就是一个问题,因为对知识的生产,我的理解,个人的理解,即使有知识产权,这个知识的产权也是绝对的不完整的。因为你知识生产过程中阅读了多少先贤的书,我们运用了祖国的文字,这些都没有问我们收费。没有一个工人把他生产的每一件产品刻上自己的名字,说这是我的。我们每一篇文章的署名不是权利,我的理解仅仅是责任而已。所以文章被刊登出去我觉得是好事情,文章不给稿酬我也觉得不是什么大问题。当然我觉得我的观点愚蠢了,因为在法律专家看来,在产权专家看来,我这人正是掠夺的对象。所以这个问题提出讨论就是,工科知识我没有谈论,但是像人文学科,带有人文关怀性质,这种指向是民族。而发生在你个人脑子里的思考其实代替民族思考了,如果把这些都说是“我的我的”,都有产权……我觉得这个观点是不是很传统士大夫观点,既不符合市场经济,又不符合现在的法律体制,我们怎么办?只有两条道路,一是适应,然后乖巧一点,也保护我们自己;另一个如果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话,那么作为一个东方大国的崛起,对于知识的生产、知识的保护、知识的传播是不是要有一套我们自己的话语?这个就是我思考的问题,也是我没有解决的问题。现在王晓明组织我们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问题,中华民族如果一定要崛起,那它就一定包含我们民族文化的振兴与民族文化的自觉,这个民族的自觉应该适应市场经济带来的所有正面与负面效益,要做出自己的文化,我想。这个西欧的一些国家,曾经还讲过,我们要市场经济,但我们不要市场社会。那就是在我们中国的语境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里面,它有它特定的含义,它对弱视群体要有个保护,它的分配要比较均衡,它整个的知识生产、传播,我讲的是文科,要有个公共性,而中国的知识分子的思考确实是指向民族,过分地谈“我的我的”,我觉得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现实和未来的发展,完了。(鼓掌)
主持人张江华:曹老师时间把握得很好,前一场听专家们谈到了,曹老师也在谈论这个问题,就是说这个知识生产的制度建设到底是我们自己去创造或者去沿袭原来的还是我们有自己的思考或者跟着西方来走。另外一个问题是说知识生产对个人的回馈过多地建立在对现实的考虑上,而对知识分子而言,他更多考虑的回馈是另外一些甚至是道德性的东西。那我理解曹老师就是这样一些问题。那接下来的第二位是贺雪峰教授,我想他会根据自己的一些经历来陈述他的观点。欢迎。(鼓掌)
贺雪峰:前面对这个问题大家都讲了很多大道理,我来讲一下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这个经历我觉得对大家有帮助,我心中的悲苦无法诉说。我有两重受害人的身份,第一个我是他被骗签约的作者,另外一个我也是我们那个网站的中心主任、网站负责人,另外很多学者在签约的时候,就是根据我们网站找的作者,并且很多人都是我推荐的。(笑)我自己也感到非常难过,所以我把它当作一个案例,相信可以更加具体来看待这个问题。抽象来讲知识产权,那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如果具体来讲的话就会有所不同。那么我想,针对“三面向版权”这个事情,我们结合具体的事情,逻辑可能就会更加清楚。我们讲的“三面向”,”三农”成了重灾区。像张江华教授刚刚讲的,”三农”生产了这个产品后是否可以有所收益呀,我说”三农”的作者真的能像资本家一样盈利吗?今天我写了一篇文章,难道能像开发的艾滋病新药一样出去赚钱吗?不是的,我觉得今天这个文章如果要收钱的话,99%的文章都是被转载的,这个网站的传播与经营怎么进行?三面向最先针对的是廖星成的文章,他写出来了,这样的”三农”学者,他愿意他的文章被转载,他写文章的目的就不是为了换稿费,也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盈利,他就是为了扩大影响,为了一个公益的目的。这个和研究一种新药的专利完全是两码事情。我们抽象来谈这个问题和知识的保护我觉得不行。现在出现了一个廖星成,他的文章就永远被网站封杀了,他的思想得不到被传播的机会,可能廖星成本人以及所有的”三农”学者都只是为了传播思想,不是为了盈利,没有哪个”三农”学者写文章是为了盈利的,我想这是一个焦点。另外一个我想说的就是,三面向这个案例,我也没有拿到一分钱,我的权益也没有得到保护。他当时去找我的时候,我确确实实比较真诚,做农民可能比较真诚,对所有人都讲真话。所以三面向来找我的时候,我也以为他在讲真话,所以这个合同我也没有仔细看,当时就签字了。他当时说了一句话我就很不舒服,他说现在”三农”学者出版书很困难,他们公司赚了很多钱,所以要为”三农”学者出版书。我说我出书都是有稿费的,不困难。他说他们要出版一套丛书什么的,他这样讲,我也觉得他支持”三农”学者出版书也不是个坏事。结果签订了协议书,经过了一个月之后,我有一个博士生,中南政法法学院的老师,他说三面向版权公司告了他们的一个网站,我说这不可能吧,我赶快给三面向公司打了个电话。它说是有这个事情,它说签约了这个版权就是我的,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我说这个文章是我的,它说这个版权已经转让给他们了。我找来合同仔细看,才知道原来这个不是出版合同,而是版权转让合同。我把这个信件也附在这个资料上面,别人还以为是我写了这两篇文章有多么了不起,别人转载得了多少钱,是我想把钱追回来。其实这个上当受骗是件很丢人的事情,我想这也是”三农”学者最郁闷的事情。这是我想讲的第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就是三面向公司找的作者很多都是通过我们”三农”网站去找的,并且在去年的时候它又把我们”三农”网站给告上去了。在告上去的时候他纯粹是为了盈利,他先用了廖星成的文章告我们,它要知道曹老师的影响力一定先从曹老师告起。他为了盈利去告网站,几十个网站,而且不是告一篇文章,而是每个网站几十篇。我想一篇文章是一个案子的话,它也有几千个案子了。它的经营很大程度上用的是廖星成,廖星成他现在就是一个受害者,他的文章再也没有哪个网站敢用了。如果说学术网站是为了公益事业传播的话,“三面向”他这样做就让我们都不敢传播了,所有的学术网站都会因为这很高的不可预计的风险而全部关闭,如果按照“三面向”这样运作的话。最后,我想提几点思考,在我文章的最后一页。一个网站转载一千篇文章,一万篇文章,那得要多少钱?我觉得这个事情就变得非常荒诞,对这几点思考我就不讲了。最后我想讲一点,刚刚沈老师讲过,“三面向”的外部性很大,它的外部性之所以大,是在于它现在虽然只是面向”三农”,如果它把”三农”网站彻底全部瓦解,最大的结果就是这些网站都没有办法再进行传播了。本来网络是增加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工具,我想这是一个观点。有很多话要讲,因为我感到很郁闷,(笑)但时间有限,要不我就先讲这么多。(鼓掌)
主持人张江华:贺雪峰启发了我另一个联想,就是说像“三面向”这样的一个公司,它这种几近无赖的做法,到底会对这个社会有怎样的破坏,不太清楚。因为我们有一种说法是说这种无赖有促进制度完善方面的作用。但是好像如果这样的无赖大行其道,必然造成道德上的破坏,而且我也觉得,也会对一些市场经济没有准备的学者造成伤害,那我们接下来会请王景新教授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解析,下面有请王教授。
王景新:谢谢主持人,我是浙江师范大学农学研究中心的主任,是研究农学经济的,不是研究法律的。我的一个网站“乡村建设网”是被告之一,在我之前,可能所有的被告网站都是和解的,但它到金华去告我们的时候一共是六个案子,五个案子捆绑在一起,变成了两个案子,一个案子是3000块钱。法官在开庭时就说王老师你们要接受调解,2000块钱一个案子,告了我两篇文章。我说不接受调解,法官威胁说你不接受调解的话,判要判得更高,3000块钱一个案子,我说你判10000也可以,但我们必须辨别一个事实。这个官司就打下去了,果然一个案子判了3600,一个案子判了3200,和他说的一样。然后我们马上就送到了省高院,并且在网上辟了个栏目,叫“讨论与争鸣——学术网站如何维护自己的网络传播权”,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后来第一财经日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的经济半小时都是由我那个网站引起来的,所以大家对我这个过程应该是比较清楚了。本来我想先介绍一下背景,现在这个背景已经相当清楚了。我对今天的发言感到比较遗憾,我们基本上是从道义上来讲这个问题,而且很多先生女士在发言之前并不了解“三面向”这个事实的背景,所以我感觉到有些话是有点虚。我也只联系一点,因为我是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院的常务理事,虽然我不是搞法律的,也不懂,但我想讨论一下这些问题。这样的问题可能让法律专家、产权专家见笑,但还是需要讨论一下。这个是经济半小时采访我时的录象,因为当时说得比较多,它都不敢播,它面向的是全国人民,很多东西都剪辑掉了,我看了也不舒服,我觉得想说的话被它掐掉了。
首先,保护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法律精神究竟是什么?因为我们在处理的时候,法官跟我们说,有法依法,无法按照法律精神来判。我就说什么是法律精神?我查了一下,《著作权法》宗旨:激励社会创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优秀作品的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06.7.1)第1条: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制定本条例。法律精神是鼓励著作创新和传播的,这个很清楚。
第二,“三面向”是否具备维护集体知识版权的资格?《著作权法》第8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可见,著作权维权组织是法定的,并且不以营利为目的,那么,“三面向”承担公益维权是否有法律依据?有没有资格?这是我想问的第二个问题,呆会儿大家讨论。
第三,“三面向”与原创作者签定的合同效力如何?从一般法理讲,合同效力只能及于未来,不能溯及过去。“三面向”转让合同中的作品大多是原创作者投稿给某一网站首先发表,尔后与三面向签订转让合同。但合同第3条称,“上列作品的著作权……从发表之日起至本合同期十年届满之日止的著作权归乙方(即三面向)所有……”,“三面向”是否有这样的权利?我们认为,原创作者作品投稿首发于“中国农村研究网”,构成事实上的著作权许可合同关系,且这种事实合同应该是专有的或者是排他的。原创作者再次转让作品的权利是否有法律效力?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作品作者向中国农村研究网投稿时,未签订许可合同,故本案投稿行为应视为一般许可,涉案作品作者有权再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一般许可”是什么,我不懂,但按此推理,接受作者投稿的“中国农村研究网”也侵犯了“三面向”的权利。所以中国农村网也成了被告。
第四,网络作品与纸质作品的载体不同,保护方式是否应不同?“廖文”和“陈文”属自己投稿的网络作品,应当知道作品存在着极易被复制、传输、下载的风险,而作者一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二不作任何声明,禁止或限制下载,应该推定作者对他人复制行为的默许,对自己相关权利的放弃。作者在网络上不采取任何保护性手段发表作品,其看中的就是通过网络超越时空的传播能力达到迅速传播的效果,以提高文章及作者本人的影响力。我想重申刚刚贺雪峰的观点,就是”三农”作者写文章除了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还有一个就是呼吁大家关注”三农”,想改变某些不合时宜的政策。我们写文章的时候不是说自己能拿多少稿酬,能有多大影响,我们是想改变某些事实,所以呢,网络是一个充分开放的过程和载体,一经发表在网络上,实质上已向全球公开其作品,其他网上转载用户(包括乡村建设网)并不会扩大其传播范围。
第五,“三面向”购进版权但不出版发行,仅以侵权索赔获利的经营性行为是否合法?我还想告诉大家的是他一般告是群告的,可以节省他们的成本,法官在审理时只要审一个案子,其他的都复制,可能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就可以审完几十个案子。很多人当场调解,他们就把钱拿走了。出3000块钱一篇文章,很多人出了,唯独我不干。这个不是钱的问题,法官说王老师你们科研很忙,这样会浪费很多时间。我说我宁愿一天不做科研,也要把这个事情弄好。他们说要赔10000块钱,我觉得很没骨气,所以这个事情弄得很尴尬。“三面向”在诉讼前,并没用于开展编辑、翻译、出版等版权活动,也未支付原创作者版权转让费。后来他们勉强为廖星成出了两本书,寄给他,可是只印了这几本,别人去哪里买?我跟他说你来我这里吧,我们的网站反正已经被告了。那么“三面向”到底在干什么是非常清楚的,我们认为,“三面向”利用网络作品易于传播和复制的特点,设置网络版权侵权陷阱,再以保护著作权为名,通过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的诉讼运作,获取巨额赔偿,违背了著作权法的根本宗旨。
第六,“三面向”的维权方式是否正当?首先它应该先履行通知的义务,但“三面向”不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而直接法律师函要求涉案网站支付赔偿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当涉案网站“删除”和赔礼道歉后仍提起诉讼,要求高昂赔偿。庭审中“三面向”重复使用公正费、律师费复印件作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开支”,致使一些基层法院误判涉案网站的赔偿额;当法院要求起提供原件时,其往往以“原件需要作账”为由拒绝提交。他们的这些复印件是到处用的,省高院要他们提高原件,他们不提供,所以本来要赔3600的,我们只赔了700。
第七,道德谴责的事情,法律为什么支持?“三面向”的所作所为,它究竟是维权、还是钻法律空子谋利?结论是很清楚的。我们在“三面向”的讼事中与庭审法官交流,法官很清楚三面向的钻营谋利动机,但判决结果却支持了“三面向”的牟利行为。所以官司打下来,我对法院和法官有了新的认识,有了彻底的改变。“三面向”的负责人在面对“经济半小时”采访时自豪的说:“除了国务院和中国政府网”外,全国几乎所有的网站都侵权”;“90%的官司他都赢,不赢的官司是因为法官徇私”。8、非营利性学术网站如何保护自己的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其中第三款是“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七款是“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他说我们”三农”的文章不是时事性文章,实践中,法院照搬《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即“时事新闻是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我们认为,把“时事新闻”的界定移植到“时事性文章”的界定不妥。学术性网站具有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主要依靠科研经费支撑运转;而且网络管理者大多为兼职。学术网站发表转载作品也应支付稿费,问题是:有些文章几经转载,很难找到原创作者,有的甚至佚名。这是学术网站支付稿酬难的重要原因。报刊杂志等纸质作品可以通过订阅获取经济收入,有能力向录用作品的作者支付稿费,但许多杂志不支付稿费,反而收取作品作者(尤其年青学者)的“版面费”。为什么要苛求具有公益性质的学术网站呢?这是我想不明白的问题。(鼓掌)
主持人张江华:刚刚王教授的发言很有建设性,思考了这个事情产生的背景,大概在目前的框架下,寻求法律的支持,而不是对“三面向”的无赖行为深感无奈。我想王景新教授一系列的工作会提供给我们一些思路,法学家可以进一步去思考。那接下来我们有请张德元教授发言,我估计他也是受害人之一,我们听听他的经历。
张德元:谢谢上海大学展开这次讲座,我也是以一个双重的身份,一个是“三面向”的契约的作者,另一个也是有一个网站,“三面向”也把我们当做被告。刚才他们已经讲过的我就不讲了,我就简单地讲一下我自己的看法,就是一点点实际的东西。首先表一个态度就是到这来是想寻求大家帮助的。我认为第一点,我们到这来不是反对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的,我是不反对产权的保护的,因为邓小平先生把我们领上了市场经济的不归路,我们就不得不承认知识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因素;第二个我的态度是认为“三面向现象”在当下能够发展是正常的,如果不发展才是不正常的。按照我们经济学上讲的,一般从理论上说把产品划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但是麻烦的是知识产权它既不是公共产品也不是私人产品,它是有混合的形式。比如说,我是故意把学术文章授之于政府的,我也已经在政府拿过报酬,那么我的产品就应该是属于社会的。但在同时国家也允许我拿我的文章向别人收取报酬,所以它也具有私人性质。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知识产权在宪法和司法的执行上是极其负责的。也因为我们国家进入市场经济不久,所以有点波动也是正常的。从某些意义上讲,三面向公司的产权问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因为正是它揭露了这现象,使得我们进一步完善这个法律,和司法执行得到了一个契机。那么第三点我给大家讲一件事情,算是对刚才王老师讲的一个补充。在三面向公司在去年到合肥起诉了16家网站,我们是其中之一。这16家网站最后的结果是这样的,除了我们这个网站以外,另外的15家网站每个网站大概赔了一万元钱左右,而我们这个网站最后是对方撤诉了。对方撤诉其实不是有关法律的事情而是安徽大学的事情。因为在安徽的司法界,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是出自安徽大学,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自己的老师输掉,所以法官向对方施加压力,实际上是这个原因。但是通过这些事情我倒看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对方在诉讼的过程中它的成本是低的,他们聘用一个律师到合肥,所以所有的费用也就是一个律师的车旅费和一些其他费用,而它得到的赔钱的数目大概是15万。那这个成本和收益是很不对等的。从这一点呢,大家可能能够得到启发。另外一个成本问题,你们可能没有考虑到,我这个网站有廖星成的六篇文章,可是当时三面向在起诉时是这样起诉的,它把前三篇文章当作一个标题,作为一个案子来起诉,后三篇文章又当作一个标题,又来起诉一下。那么这样的话,六篇文章就成了两个案子。两个案子的话那如果和他打官司的话是要付两次钱,因为两个案子在司法程序上是不能混淆的。我要请律师的话,律师也是当两个案子收费的。他们这样做是有意提高被告的诉讼的成本。我问法官,说他就用这样一个人,就是做这样一件事,很明显是他们在找我们的麻烦,你有什么办法来制止他们吗?法官告诉我说,在法律上,对方这样做是没有禁止性条款的,那既然没有禁止性条款的话我就应该给它立案。那按这样的体例的话,我想那他一篇文章按一个标题来起诉呢?法官说理论上是可以的。(笑)通过这个大家就能看得懂了,这也就是有许多网站愿意和他接受调解的原因。时间不多了,我就给大家谈这些,谢谢大家,希望大家能够提供给我们这些受害人一些帮助。(鼓掌)
主持人张江华:我相信曹老师会理解说像上面这种像三面向的老板詹启智在历史上也会当作是一个“失仁”的例子,给河南人丢了不少脸,可是现在的状况好像是宁可失仁也要赢官司,而且还觉得是很有本事。这样的一个状况,我想是另外一个我们不知道的社么样市场经济问题。那接下来我们请董有德教授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个现象,大家欢迎。
董有德:各位专家学者上午好!春暖花开,春回大地,大家知道2008年南方的一场大雪使我们经受了一场自然灾害的寒冷,而“三面向版权现象”这样一个龌龊的公司给我们知识的生产者和精神的奉献者我想可能带来一场持久的寒意。 “三面向版权现象”从我们研究经济学的角度上讲是一个合约问题,因为经济学里的合约概念和法律规定的合约概念是不同的。应该说合约经济学是近二十年来主流现代经济学最前沿的研究方向,从1994、1996、2001、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实际上是授予了与合约经济学有关的学者。那么在新古典经济学无法解释的很多现实的案件中间,合约经济学或者有的叫信息经济学在这里就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所以我拿到这个问题后我就觉得是经济学中的合约问题,当然这个问题我也是关注的。那么大家知道合约这个在法国民法典,就是《拿破仑法典》第1101条就规定:“契约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那么《拿破仑法典》表达的合约有的翻译成契约或者合同,缔约的自由和合约的正义,那么三面向版权现象中所讲的合约实际上违背第二条,也就是说这个合约是非正义性的,缺乏公正合理。那么经济学中的合约和法律中的合同的不一样,也就是我们经济学讨论的合约要比法律学的合约宽泛的多,它包括长期、短期、显性和隐性,实际上都是一种合约关系。古典合约理论实际上是对斯密的自然哲学论的一种回归,后来哈耶克对它做了扩张。按照现代的一个合约理论也即著名的1986年Grossman,G.andHart,O模型。在这个模型里主要的内容就是信息不对称,就是前面我们沈瑶教授讲到的是信息不对称,还有就是外部性导致的。当然信息不对称更多的是由外生的和内生的,还有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这在我们经济学话语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还有就是隐藏行动和隐藏信息。那么现代合约理论它的主要贡献,实际上它的主要进展体现在我们人的有限的理性,那么这个有限的理性表现出来实际上就是我们合约不完备,所以今天我讲这个问题的一个主要的观点就是经济学尤其是微观经济学。所谓的微观经济学是能够和上帝对话,微观经济学的发展是设置这样一个机制来规避我们“三面向版权”中所讲的合约中的风险和不完备性。当然经济学家正在努力,所以近二十年来,经济学的发展的确为法律和合约经济学做出了很大贡献。在世纪之交,实际上我们经济学界发生了三场很有名的争论,联系到“三面向版权现象”,我觉得在真正的焦点在经济学中是体现在克莱茵与威廉姆森之争。这个争论的焦点是作为我们合约经济学最前沿的一个研究问题,也就是三面向公司实际上利用了可占用的专用性准租与克莱茵所讲的事后机会主义行为。那么“三面向版权现象”是典型的“敲竹杠”、“套牢”和“要挟(hold-up)”。它的行为本质上用很通俗的讲就是一种敲竹杠行为。那么如何解决“三面向版权现象”的“敲竹杠”问题,在经济学合约理论里面涉及到几个解决方案,也就是怎么样来解决这个问题。一个是收益分享合约和成本分享合约,还有就是刚才有法律专家讲的通过法律法庭,也就是第三方仲裁。那么由于有限理性(有限理性并不代表我们非理性)、不确定性和机会主义交易费用的存在,那么实际上我们要建立一种自动履约机制来解决这种“敲竹杠”行为。那就是说法律有可能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那么道德和伦理也不完全能够解决。那就是经济学家他最主要的就是通过机制的设计,也就是我们讲的自动履约机制,实际上就是自我约束来解决这一问题。那么就是说,针对三面向版权公司的老总,我们怎么来设计一套自动履约机制,让他不敢做和不能做或做了以后会承担很大风险。这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方向。我觉得“三面向版权现象”是挑战法律合约理论,这最主要是由于我们合约的不完全。当一个合约是“注定不完全”时,法和经济学理论包括我们现有的法学理论包括我们知识产权理论或现有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实际上于事无补。我们在这里没办法解决这样一个现象,所以我们就感到困惑不已。再就是法庭知道什么情况下法律合约理论是无效的,就像刚才这个张教授讲到的,法律里明明没有这种禁止性行为,他们可以是六个起诉,也可以是三个捆绑来起诉。那么法律的合约理论针对“三面向版权”这样一个问题,理论是失效的。而这个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经济的合约理论不够一般化,或者说法律的合约理论没有很好地吸收合约经济学的一些最新进展的成果。也就是200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学奖所讲的机制设计理论的最新成果在法律的合约理论中没有得到吸收。那么合约的不完全首先就是语言的限制,也就是法律的语境和经济上的语境或者其他相关的语境不一样。第二个是缔约人的疏忽,就是我们有时候没看清楚合同就把它签了。第三个就是解决合约纠纷的高成本问题。还有一个就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弱或强的不可缔约性——有些东西你根本没有办法包括在合约里面。再一个就是说喜欢合作的倾向,就是说缔约的三方或者四方由于自己利益的驱动或者说是一种其他方面的要求存在一种合作的倾向。那么经济的合约理论它没有给裁决方足够的指导。还有就是长期合约中最经常出现争议的原因,就是我们合约方本能法达到合约变化的经济条件。依照现代经济学发展,对于网络化由于技术进步带来虚拟平台和虚拟空间这些的东西,在传统的经济合约还没有想到。“三面向版权现象”实际上是利用技术进步带来的虚拟性平台,而对于这个我们经济学还没有涉及到,这也是我们经济学努力的方向。还有一个就是法庭对此是被动的,不仅是我们是被告啊,法庭对此反应也是被动的。那么其主要的原因就是“三面向版权现象”和合约纠纷之中存在的原因一个就是合约本身存在着一个时间的跨度,还有合约的内容,还有数据的采集,还有法律上讲的最低数量条款的限制。那么“三面向版权现象”是典型的双方签订合约伤害了第三方,那也就是我们在合约经济学中讲得对第三方的外部性。“三面向版权现象”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本质上来说是无效率的合约行为。这种无效率的合约行为也就是包括胁迫、签约方的轻率、签约时的信息不对称、合约的不完全、串谋,还有就是重新签约的互利性。串谋也就是说在缔约方三方和四方之间有两方有一定串谋的存在,导致三面向版权现象本质上无效率的合约行为。那么我对这个三面向版权现象从传统的合约经济学理论来做一个阶段性的评价。这个现象呢实际上给我们的经济学理论提出了一个挑战,即怎样规制“三面向版权现象”这种注定是不完全的合约,其答案很可能还需要等待未来经济的发展。就是经济事件的发展,就是“三面向版权”的经济事件。像“三面向版权”这样一个问题、这样一个事件,我们经济学经济理论怎么来研究、怎么来制定一套机制来规制它。再就是法律的合约理论会随着经济学的发展而进步。今天我们由于知识全球化,知识碎片化,使得我们经济学、法学或相关的领域上是缺乏交流和合作的。经济学的发展和进步会给法律合约理论带来很多新的启示,当然,法律学的发展也会给合约经济学的进步带来很大的启示,所以不完全合约是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最新方向。发现未预测到的偶然事件,就像“三面向版权事件”就是未预测到的偶然事件,还有交易成本和有限理性还远没有令人确信的系统阐述。在构建法律合约理论中,在两个阶段上需要这样的系统阐述:第一,较好地理解合约方签订不完全合约的原因及其如何处理;第二,发展剩余索取权理论。我想随着经济学的进步与发展,法律理论的构建是一项激动人心的任务。而“三面向版权现象”是我们经济学正在研究的一个问题。谢谢大家!(鼓掌)
主持人张江华:我们希望董有德教授的研究成果能够尽快地得到应用,因为我觉得这个会议的很大的一个目标就是想弥补现有法律的一些漏洞或者不完备的地方。那我想这也是沈瑶教授所讲的积极的那一面的意义。如果快一点实现的话,那我们这些从事知识生产的教授也没有那么累,防不胜防。接下来是顾骏教授,他的题目是作为“食腐动物”的“三面向”。我对“食腐动物”的唯一理解是知道狗是食腐动物,不知道顾骏教授是不是把这两者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现在就请顾骏教授演讲,大家欢迎!(鼓掌)
顾骏:先解释一下,如果现在把宠物动物也看成食腐动物的话,那是一件很恶心的事情。首先申明一下我自己并不是“三面向”的受害者,尽管我也做一些”三农”问题的研究。有的时候我想如果三面向公司来找我的话,我倒是很乐意和他们合作。看了“三面向”的这些现象后,我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苍蝇,不是狗。因为我搞过一段时间的环境教育,知道苍蝇这样东西让大家很恶心,但是如果自然界如果没有苍蝇的话又是很麻烦的。我们搞爱国卫生,就是打苍蝇,可是没想明白苍蝇哪里来的。苍蝇首先是因为有腐烂物,腐烂物的存在所以有苍蝇。苍蝇作了两件事情,第一个告诉我们有腐烂现象的存在,另一方面苍蝇也承担了一定的消除腐烂物的功能。所以过上午对这个“三面向版权”问题的讨论,让我们发现好多层面上都存在这种腐烂现象。我这里讲的腐烂现象不带有褒贬,就像我们环境意义上谈苍蝇一样,不带任何褒贬,甚至我们还觉得它有一定正面的功能。从上午的会议来看,我觉得大家好像是在以下四个方面来讨论“三面向现象”。第一个层面是人类本体论存在,就讲了许多有点像我们孔夫子讲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人类被某种盲目的力量所控制,所以我们在这个状态下感到非常的无奈。第二个层面是道德的层面,比如我们突出了公益性,突出了知识等等。很多时候我们在道德意义上给了“三面向现象”很强的道德义愤。第三个是在法律的层面上讲了许多“三面向现象”存在法律上的一些情况。最后是一个关于个人生活层面上的,也就是生活世界里面的情况,就比如刚才董老师讲到的疏忽,其实这就是一些生活现象,还有一些像这个老曹讲的我连文本都没有好好的看,要不看过就忘了。这四个层面我觉得都存在着腐烂现象,也就是说很多时候我们理想的世界和实际生活的世界有着一个错位,或者说是有一个差别,结果“三面向现象”就被包含在这里面。这里我再加一个面向,面向腐烂现象。它在里面做了很多手脚,或者说是发现了自己的空间。没有这个空间,“三面向”赢不了。可是它在里面有空间的时候我们没有空间。第一个我们在知识生产领域有没有这样一个腐烂现象?我再重申一遍,我不带任何褒贬的意思。比如说我们现在在讲到知识的时候,我们都讲它是一种非商业性的知识,不像有一些专利技术,你可以直接拿去开发。我们的那些知识,包括我们有些学者都是研究”三农”的,这些知识好像也没什么人要,不是什么畅销书,但是可能不可能这些本身没有商业价值的知识却被用于商业的场合。现在大家讲到的网络是非营利的,但是我想现在他们之所以是非营利的主要是因为它们现在还不能盈利。如果它们能盈利,许多网络网站很可能也上市去了。就算现在不盈利,但是是不是就能证明它没有任何商业的动机。所以这里面一个知识本身的非商业性和知识被用于商业的场合本身不是一回事。从法律的角度看,也存在着不少腐烂的现象。刚才安徽大学老师讲的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法律腐烂现象。法官可以因为不能让自己的老师输掉以致改变裁判的结果。其实到处都存在腐烂现象,就像刚才有人问到的为什么法官愿意打这个官司,我觉得“三面向”诉讼的效率其实和法官的效率意义是一样的。法官也很乐意一个下午打掉80个官司,诉讼费照样拿,有什么不好呢?所以这里面包含了很多因素,包括立法上面的不成熟,包括我们大量的套用西方的法律思路来解决中国的问题。因为没有一个现实的基础,只是现成的拿过来用的话,肯定会产生大量的腐烂现象。还有一个就是面向我们生活世界中的,有些人熟悉,有些人不熟悉;有些人关注这个,有些人关注那个;现实中熟悉了,网络上又不熟悉。所有这些存在的错位的现象,都被三面向公司作为一种资源被调动起来。所以我觉得三面向公司向许多学者或者是外人展示出一种很强的能力的主要原因就是把社会上的各种腐烂现象转化为了自己的营养源。所以要真正的消灭这种“三面向现象”,我觉得不是要面向“三面向”本身,而是面向我们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腐烂现象。但是在这个消除腐烂现象的中间将又是一个痛苦而无奈的过程。因为我们一直在做一些“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事情”,可能就像我们前面所讲到的共产主义一样,是非常遥远的事情。谢谢!(鼓掌)
主持人张江华:对刚才顾骏教授所讲的,我的理解是他谈到了这些现象之所以存在的合理性,而我们也大概能接受这样一种观点,虽然我们也在担心苍蝇满天飞将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正好顾骏教授刚才也对这次会议做了一个总结,那我也就不用再做一个归纳了。时间也到了,谢谢大家,谢谢刚才所有的演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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