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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的知识资产化       
全球化时代的知识资产化
副标题:
作者:culture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3


第一单元 
主题:全球化时代的知识资产化
主持人:陶鑫良教授(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陶鑫良教授:
感谢“三面向”让我认识了王晓明教授,也引发了今天的会议。由王晓明教授等发起,由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大学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上海大学社会学系、经济学系联合举办的这个“三面向” 版权现象专家研讨会,今天在此地召开。高朋满座,嘉宾临门,学科交叉,专家云集。 “三而向”版权现象是互联网时代的结晶,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物。其出现以来,众所注目,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今天我们将从文化研究、知识产权、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视角来交叉扫描、深入研析“三面向”版权现象。知识产权究竟是什么,我们搞清楚了没有?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我们准备好了没有?从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到我们今天讨论的“三面向”版权现象,多是互联网和知识产权惹的祸,我们今天将从四个学科的视角来交叉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进入第一单元,从文化研究与经济学的角度,听五位专家把他们的观点一一道来。第一单元的主题是:全球化时代的知识资产化,共由王晓明、吕新雨、罗岗、雷启立、沈瑶五位专家发言。那么我先由请王晓明教授为我们演讲,大家欢迎。

王晓明教授:
      
王晓明:在小道理的时代讲大道理

 “三面向”版权问题牵涉到的问题非常多。我先讲一点,就是怎么样看待知识资产化。知识资产,英文叫“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首先要成为一个资产(property),它才可以有这个产权,这是从道理上讲。从事实来讲,在今天,之所以大家来这么样讲知识产权,这个新的权利主张在今天这么流行,也是因为它有一个背景。今天在世界上很多地方,包括中国,知识正在被大规模地资产化,我自己杜撰了一个英文词叫“propertilization” 。从二十年前克林顿提倡知识经济,到最近愈演愈烈的创意产业热,知识资产化的广度和深度都在急速地增加。而且,它创造出的资产化的空间形式,就是我们上海今天到处看到的大规模的创意园区,这个势头之猛,让我们会很容易想到前几年的开发区热。怎么看待知识资产化的的现象,社会上目前主流的看法,我自己个人的归纳可能很不准确,大概是这样:第一,这个是世界潮流,我们必须跟上。第二,如果是市场经济时代,知识应当或者应该资产化。第三,就是如果不搞知识产权,不确立知识产权,谁还辛辛苦苦来搞研发?从就事论事来说,我觉得这些话都有道理。但是如果容我说得粗暴一点,这些都还是小道理,因为今天中国,大至社会,小到个人,主流的目标就是财富的最大化,尽管有时嘴上不这么说,实际上就是这么做的。凡是不能够兑换成眼前的现实的利益的东西,历史啊,广大的世界啊,天上的、无形的、太抽象的,甚至是不太遥远的将来的这些事情都不太关心。因为不太关心,时间长了,也慢慢地不大知道了。所以所有的道理都是围绕着眼前的利害在那里打转,别的都被看作是“唱高调”,是大道理。越是报纸上套话连篇,一般人就越讨厌大道理,也就越是理直气壮地沉溺关于现实利害的小道理。在某种意义上讲,今天中国就成了一个,只讲小道理的时代。可是实际上,这个小道理是被大道理管着的,今天中国人讲的这些小道理其实都有大道理在。比方说,人就是一个追求利益的动物;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人类发展的一个最主要的目标,诸如此类的大道理。今天这个人类并没有什么大同,所以我觉得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占了便宜的和吃了亏的,各有自己的大道理。你不把自己的大道理讲清楚,你就容易被别人的大道理牵着鼻子走。所以,在这一情境下,我觉得越是在今天这样一个容易被人忽悠的、只讲小道理的时代,其实是越需要讲大道理的。对于知识资产化这件事情,我觉得至少有这么两层大道理是不得不讲的。第一个,人类的知识是否可以或者应当被资产化?这事情可以被分解成一系列更具体的问题。比方说知识,加上理论、科技发明、数据,诸如此类,它是不是可能像其他东西一样,像洗衣机啊、像货币一样被资产化而不造成权力认定上的困难。不同类型的知识的产生过程,是不是会把这个问题变得很难一概而论?比如写一篇学术论文,出版一本学术著作,我们都会含有几十个、几百个,甚至上千个注释。这些注释标明我们的研究从别人那里拿来多少数据,受到多少启发,引用了多少个观点。如果研究要资产化,这个问题就复杂了。我们没法做学术研究了。我必须一一去获得这些人的授权、同意,实际上这是没法做的。再比方说,如此大规模的知识资产化,会对我们的人类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我们的知识被充分地资产化了以后,人的生活会不会越来越深刻地、或者说几乎完全地受到所谓“投入-产出”,这个逻辑的支配。人的学习、思维、想象,创造……这些能力,会不会像生产资料一样,可以买来买去,按需制造? 前一天,我在一个文章杂志上看到这样一个事情,有一个文学天才,14岁,一个中学生,就是常常被图书商包装成的文学天才,人和创作变成了商品。他在博客上说,“教师是什么?教师实际上就是学生的服务员,我们学生进学校,就跟逛超市一样。”他这样来理解教育,你会觉得很荒谬,仔细想想他这个道理,其实就是从知识资产化引申来的。这是第一层道理。第二层大道理,像中国这样的被动的现代化国家,特别要讲的。在这个殖民主义、帝国主义、西化、现代化、城市化,不管怎么说,在这样一个过程中,知识的定义是怎样不断被修改的?这种修改是怎样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条件的限制?我们社会对知识的需求,如何随着这些修改,随着对知识定义的修改而改变?而我们最后对知识的需求又怎么会变成对知识市场的需求?我觉得150年来,正是我们说的这个帝国主义也好,叫西化也好,叫现代化也好,这些历史运动深刻地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状态,也改变了中国人对知识的主流定义。而正是由于这些改变,我们变成了今天一讲知识产权就自觉理亏的犯规者。19世纪在中国,实际上是从18世纪开始,西方传教士来中国翻译、印刷和散发《圣经》,这个时候作者从来没有讲过什么版权的事情。欧美的发达国家向中国宣传各种各样的制度、规则和价值观念,要求中国和他接轨,却从来没有把这些定义为知识,申请专利来索取接轨费。一百多年以来,一代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以普罗米修斯自居,以盗取西方思想文化的火种为己任,也从来没想到这可能和侵权联系在一起。这些年来,我们的生活方式方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比方说,我们丢掉毛笔,改用钢笔、打字机、电脑的时候,这些钢笔公司、电脑公司从来没有把钢笔写字,用电脑打字定义为知识而提醒钢笔和电脑的爱好者,就像后来比尔盖茨所说的那样,说这个是侵权的。但是,我们说得粗糙一点,不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结构、我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因为我们走上了所谓西化的道路,离开了电脑现在不会写字了,一套Windows XP的正规软件才可以卖那么贵,这之间是有某种关系的。所以我这里不讨论“中国应不应该西化”这些问题,西方的好东西当然应该拿来,这是鲁迅当年说过的。何况严格地说起来,解放、自由、民主,这些也都是专属于西方,我们不再去讨论这些问题。我只是想指出一点,就是什么被看作是知识,什么被看作不是知识? 什么知识值钱,要急急忙忙资产化;什么知识不值钱,扔得满地?在知识的市场上,什么人垄断资源,仓库里堆满了货;什么人手里空空如也,只能去高价向别人买?所有这些,不是只取决于知识本身的优劣,而是取决于社会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制度、价值观念的变迁,取决于社会、政治、历史环境的变迁。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我觉得知识产权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也不只是一个文化问题,它首先应该是一个政治问题,就是人类社会应该是赢家通吃的,还是平等共有的?人类的知识生活应该是越来越主张追求市场化,因此也是被资本和利润指标所支配的,还是人类的知识生活应该是丰富、富有创造性的? 所以刚才楼荣敏先生讲的几个“有利于”,包括知识是不是应该充分流通的?这些都是大的政治问题,同时也是历史问题,特别是所谓现代世界史的问题,我们今天也很遗憾没有请历史学家来谈。就是说,资本主义所推动的现代化和全球化,影响全球各地人类所创造的本来是各不相同、无比丰富的多样知识逐步区分、筛选、强化其中的一部分,消灭其余的大部分,进而造成少数地区发达国家对知识样板的垄断地位。在世界各地复制某一种类型的社会,某一种类型的生活方式,甚至复制了某一种类型的人,这是所谓的现代世界史。我们怎样看待这段历史?是越来越欢呼它、拥抱它,还是冷静地分析它?特别是我们今天,我们承受这段历史的后果,是全盘接受它,还是分别对待?这些都是历史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总之,我觉得知识产权及其背后的知识资产化是一个天大的事情。至少对中国社会来说,对我们眼前和将来的状况来说,都可以说是生死攸关。我觉得把这点想明白,把我们这些大道理,至少是这些大道理的要害、难点想明白,我们接下来在具体的制度层面该怎么做,我们对于知识产权、创意产业、知识资产化,所有这些该怎么应对?这是一个基础。所以我们这次邀请不同学科背景的专家、学者、作家、官员一起来讨论,其实目的也就在这里。这个意义上,我个人倒是也感谢“三面向”这个公司、这个事情,因为正是它以一种非常荒谬的,不让人能接受的方面使像我这种比较迟钝的人方才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问题是多么大!
 
陶鑫良教授:
好,谢谢王教授。刚才我们聆听了王教授关于在小道理的时代讲大道理的论述,那么下面我们就请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吕新雨教授来为我们论述“什么样的知识?为何保护?”大家欢迎。


吕新雨教授: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知识产权这个主题词,发现有两个方面出现得特别频繁,一个是各级的地方政府,他们纷纷设置了知识产权局,也就是意味着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已经是中国国家行为的一个部分。第二个我觉得网上比较多的就是关于知识产权的一个讨论。知识产权有一个逻辑,认可知识产权的一个前提就是因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使得我们吃了很大的亏,所以今天,如果我们要融入全球化必须同样采用西方发达国家的方式,才能够不重复我们过去吃亏的老路。这里头争论的焦点并不在于说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认同,其实不管为知识产权辩护还是反对知识产权,它们共享一个前提,就是知识产权其实是西方发达国家所发展出来的,是一个世界性的一个霸权的权利关系,那么怎么面对这样的权利关系呢?一种是不主张知识产权,这是因为这样对知识的发展、对知识的人类的流通的公平其实是不利的。 另外一派并不反对这个观点,只是说我们如果不采用这样的逻辑,我们依然会处于弱者的地位,也就是说, 我们今天要想成为强者,或者说我们已经自认为是强者,那我们必须是融入全球化这个版权关系里面。我觉得这个逻辑是很有意味的,也就是说,其实我们都看到了知识产权背后对社会不义,就是不公正和不正义的这个层面,但是我们必须融入,是因为这个全球化霸权的一个确立。所以这个逻辑我觉得很像我们当时晚清我们在被这个洋枪洋炮打过以后,我们也要自强自立的这个逻辑是一样的。我觉得知识产权局的设立、对国家对“软实力”的强调,核心的那一部分就是我们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我们要有自己知识产权的主导权。这个最后的逻辑就是融入全球化的一个想象。而这个全球化恰恰是一个霸权性的全球化。如果公正和正义的问题不能够在这样一个世界性的霸权的关系中得到分析的话,那么,我们所讨论的知识产权和世界格局的不公平发展之间的关系就没办法被建立起来。所以我们需要追问的是:什么样的知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法律的保护?它保护的后果是需要用什么样的战略尺度来衡量?其实我这里就特别希望讨论一下“生物种子的遗传基因化和第三世界农民和农业的关系。”我想举一个案例 。
现代农业中的粮食革命放弃培育当地品种,改种少数高产作物,正在把世界置于危险地带。如果新品种受到病原体的危害,后果是全球性的灾难,因为届时再培育新的品种可能已经来不及。由于高产杂交品种的排挤,对自然种子资源带来很大影响,很多老种子终止了几千年的遗传连续性,它们借以保持种质互换的很多野生亲缘已经不复存在。由于种子储存工作并不足以对付遗传损失,它的后果是人类有可能在短短一代人的时间里失去食物系统的关键性进化环节。作物由于遗传的单一性,极易遭受病害,而抗病害的新品种研制又是需要成千上万的天然种子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生物的多样性资源继土地和不可再生的矿物能源之后,成为被资本掠夺的新的自然资源,“基因是未来的货币”,它将成为当代资本主义在业已完成土地垄断、能源垄断之后发展新的垄断阶段的特点,因此所谓“新经济”的核心并不是信息技术而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的重要性在于它提供了资本在新的阶段攫取自然资源的可能性,而生物技术正是为资本掠夺新的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支持的,犹如当年的航海术、造船术、地理学、天文学和洋枪洋炮之于殖民主义时代的资本主义。因此,今天的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无硝烟的基因大战” ,它正在把人类共享的基因、细胞、器官、胚胎、微生物、动植物等变成专利的对象,变成私人和企业的产权。而挑起这场战争的正是以美国孟山都(Monsanto)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跨国企业,生命公司(life industry)代替了当年英国的西印度公司。研究者把它称为“新世纪的圈地运动”,新世纪的殖民者和“生命海盗”,这是非常准确的。犹如当年国际法的诞生一样,这种掠夺同样依赖的是“合法”的专利制度,生物和生命开始被专利化。只是这次生物技术领域充当了资本的武器,对基因的垄断替代了西进运动中土地公司对土地的垄断,美国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在把农业工业化之后,现在轮到把自然界的生命工业化、私人化和垄断化了。这场对自然资源掠夺的新的世界“战争”已经和将要给第三世界的农民和农业带来怎样的影响,是怎么估计都不过分的。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这种在美国创造的转基因农业技术已经越来越被广泛使用,从1996年至2001年,全世界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增长了30倍。 现在,美国国内转基因产品的出口已经占了美国农业和食品出口的35%,年出口额达120亿美元(这是还是五年前的统计数字)。 其重要原因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美国政府针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所减弱的局势,一方面主导关贸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推行自由贸易政策,主张降低和取消各国农产品关税,以解决美国农产品占领世界市场的障碍;同时引导在世界上占绝对优势的生物技术应用到农业,以提高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持世界农业强国和农产品第一出口大国的地位。1991年,“美国竞争力委员会”在《国家生物技术政策报告》中提出了“调动全部力量进行转基因技术开发并促进商品化”的方针政策,并且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美国著名的孟山都、杜邦等化工、医药公司因此转向生物技术领域,并成为商业性开发利用转基因农业技术的主角,生产和销售转基因作物种子,利用20年的转基因种子的专利保护,通过技术垄断来获得高额利润。目前,转基因农业技术已经向世界扩散以实现在全球范围内的利益最大化,这其实是美国国家农业转基因战略的一部分。这些垄断农业生物技术企业与巨型谷物流通公司相结合,形成转基因农产品研究、开发、销售的一体化和网络化。通过转基因技术和生物遗传技术不断形成新品种、新食物、新饲料、新农药、新化肥、新兽药,美国的生产和贸易不断扩大,与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联系在一起,有效地控制了二十一世纪世界粮食农业与粮食的流通主导权。1996年美国从转基因农业中得到的净利润为9200万美元,1997年净利润上升为3•15亿美元。转基因技术因此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了一大批新产业。在过去两年的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中,与农业技术关系最大的生物技术类指数上涨了330%,市值已经达到3000多亿美元,是第二大高新技术产业。美国在80年代后半期,为了加速高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特别进行了税制改革,使风险投资税率从49% 降低到2%。 
然而,迄今为止,转基因技术食品到底是否会对人类产生怎样负面的影响,是谁也不敢保证的。生物技术工程以在二十一世纪解决人类的食品短缺和饥饿问题为合法性幌子,但是生物技术行业的目标其实是利润,目前的生物技术类行业的投资已经达几十亿美元,主要用于具有高商业价值的转基因开发,而不是去投资研究转基因的危害,这些投资都受到严格的专利法的保护。“现在还很难预料将一种转基因生物放到一个生物物理环境中会发生什么问题,因为这种生物一旦被释放,它的生长、进化和对其他生物的干扰与影响就无法控制。问题是搞错了就不能退回来,因为转基因是个不可逆转的过程”。 转基因食品潜在危害包括:食物内所产生的新毒素和过敏原;不自然食物所引起其它损害健康的影响; 应用在农作物上的化学药品增加水和食物的污染;抗除草剂的杂草会产生;疾病的散播跨越物种障碍; 农作物的生物多样化的损失;生态平衡的干扰。 完全有理由说,资本主义现代化农业是在用人类的命运和上帝打赌。问题是,我们是否就这样心甘情愿被押在这个叫做“全球化”的赌台上呢?
由于时间问题,我在后面再特别强调一下在中国的问题。现在在中国,摆在中国人餐桌前三位的转基因食品分别是:大豆、玉米、油菜。转基因食品对于中国人已经“防不胜防”。 转基因食品绿色和平组织在中国的抽查,在中国最大的转基因食品主要来自跨国企业。这个背后得意义是为了向中国出售大豆。美国总统布什和中国高层谈及大豆问题。APEC峰会,美国政府一直有一个强大的游说团体游说中国的专家和政府。具体的事例,时间关系我就不念了。美国政府为中国提供上百万美元的研究经费。中国农业大学校长陈章良积极反对标识制度,认为将使生物技术的发展受到影响,但是质疑者指出他除了担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一职外,还担任深圳科兴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港产学研基地创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大高科董事长,这些公司都跟生物技术有关,而且陈章良的转基因西红柿,甜椒,矮牵牛花都已经投入商业化生产。原中科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局局长钱迎倩认为:“在转基因标识问题上,政府官员、公司企业、科学家,都有各自不同的利益,搞生物安全并不是要把生物技术给扼杀了,而是看到在生态安全、人体健康方面存在有这么大的风险,这些风险的合法性恰恰就是专利技术。
二十一世纪的“基因大战”在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提供的合法性下,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着对大自然的新的一轮垄断正在进行。以殖民主义为开端的现代化过程在对“他者”的塑造历史中,展开的正是从土地、劳动力到能源、基因的自然资源的掠夺史,这样的一个掠夺史和转基因全球的霸权之间是一个非常强烈的合谋关系。时间的关系我最后念一下我自己的这个发言。
其实当知识被专利所保护的时候,谁从中获得最大的利益?最大的获益者倒不是那些技术的拥有者,那些专家和学者,而是代理商。当知识被代理商市场化运作的时候才需要知识产权保护。因此,知识产权的真正受益者是资本。因此,人类的知识究竟应该为资本服务,还是为人类的公平与正义服务?知识产权法究竟应该在什么样的意义上确立?这些都是值得追问的问题。法律的正义和知识产权的正义的关系究竟该怎么样确立?所以“三面向”的问题,正在于它利用了知识产权法对“知识”的“代理商”的保护。因为我们在座的很多人其实都属于专家,其实我们都受到了“三面向”的迫害。但是法律恰恰是站在“三面向”的这个方面,法律保护的恰恰是一个知识代理商,而不是知识生产者。但是,作为知识生产者的主体,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我刚才说到的陈章良的这个案例,它其实在这里也是有利益牵涉的。在这样的一个关系中,作为知识分子,作为一个专业学者,怎样反思自己的利益和整个社会、人类的利益,我觉得是一个需要讨论的话题。好,谢谢大家!

陶鑫良教授:
谢谢吕教授。吕教授以“什么样的知识?为何保护?”以及积极指向一个“基因与转基因的食品安全”问题给我们做了阐述。今天我们共同面临的时代风景线是:科技进步超速化、经贸活动全球化、知识信息产权化和游戏规则国际化。在这个时代风景线之下的知识产权画面又呈现出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扩大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度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功能工具化。其实刚才吕教授也他的角度为我们展示了这个画面。今天我们在这儿讨论“三面向”版权现象,原来我们说版权制度是科学艺术作品、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规范体系,那么请问以纯版权经营为业而多打官司少出书的“三面向”公司属于哪一者呢?哪一者也不是,而是第四者,所以现在版权制度体系的主要当事人从三方变成了四方。除了作品的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还有一个“三面向”公司这样的专门的纯版权经营者。我觉得吕教授从一个大的角度来给我们点出了这一点,非常有意义。那么下面我们就把话筒再转交给华东师大中文系教授罗岗教授,他演讲的题目是“普遍智能、网络共享与知识产权”。
罗岗教授:
我正好可以接着吕新雨教授的讲话,她说新经济的核心并不是信息技术,而是基因技术。基因技术为什么会成为新经济的核心,甚至成为整个资本主义经济的核心,或者我们用一个中性的话来说,全球化的核心? 很关键的一点当然是和专利技术有很大的关系。但是为什么在资本主义时代,特别是今天的这个所谓知识经济、创意经济的时代,特别强调知识产权的问题?实际上我想在这里引用马克思当年的非常重要的,至少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尽管马克思的这个概念并不是写入他的正式的书中,而是在他的《资本论》手稿中提出来的,就叫“普遍智能”的概念。“普遍智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而且这些年来对它的研究也越来越多。马克思这个概念当年是写在19世纪,是在所谓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但是发现有许多问题它实际上是预示了今天这个所谓信息化的,或者叫精英化的资本主义时代的很多新的情况。 “普遍智能”它实际上指出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依靠对剩余价值的崛起,剩余价值分为两部分。一个叫绝对剩余价值,一个叫相对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的发展,最终是要靠相对剩余价值的崛起,而相对剩余价值的崛起的核心部分是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像马克思在他的《共产党宣言》里曾经谈过,资本的限制就是资本本身。即使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带来了一个很大的情况,就是资本的迅速扩大化,但是资本如果要创造利润的话,一定需要资本的向外扩张,所以我们会看见资本主义,最初从佛罗伦萨,从德兰高地逐渐向欧洲,然后是把整个世界囊括为他势力范围。所以无论是20世纪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所有研究资本主义的学者都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帝国主义就是争夺地球的斗争。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要把整个地球都纳入到资本主义的控制下面。但是资本主义如果仅仅是资本处在一个外部的领域里面进行扩张的话,它总有一天要到尽头。因为地球就这么大,今天会发生很多问题就是因为资本的扩散带来了非常多生态等危机。资本碰到它的那个以地球作为限度的时候,这个时候关键是整个的资本主义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在这里面就是所谓的“普遍智能”的变化。也就是说,资本不仅仅把外部的疆域、物理性的疆域作为它开拓的对象,更重要一点,它转化为把人们的内在性也作为它的一个开拓的疆域。而这个把人们的内在作为它的一个开拓的疆域,致使人们的欲望、感情、情绪,包括我们生物的多样性等等作为开拓的,也就是资本化的一个对象,而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就出现了我们今天说的所谓知识产权的问题,或者说知识产权的问题成为了资本迅速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动力。所以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面,我们会看到版权问题的出现始终是和技术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新的技术出现的时候,接下来就是对它的版权的限定。比如说,大体上在20世纪,我们经历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技术化的时代。第一个我们可以把它成为“机械复制” 的时代。在“机械复制” 的时代,当然是以印刷术、摄影术和照相术作为核心,然后开始出现了大批量的机械复制的产品。但是,正是在独一无二的作品通过机械的方式被大量生产的时候,我们通常讲,叫真品和赝品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小。比如说照片,如果油画还有真品和赝品的话,照片就不存在真品和赝品了。但是,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一个现象本来是机械复制的时代本来是一个民主化的过程。过去的时代,油画的持有者往往是贵族,而且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但是自从印刷术的发展,很多人都可以看到油画的赝品,很多人还能够拥有这种油画的复制品。这是一个所谓文化民主化的过程。但是和文化民主化相对应的马上就出现了将一些技术加以知识产权化或者资产化,由此产生了获利的现象,这是我们可以看得非常清楚的一个情况。在这个之前,并没有这样明确的把艺术家资本化。同样地,我们人类面临的第二个,就是“数字复制”的时代。网络技术的出现,网络真正带来一个新的可能性,就是网络的一个最重要的性质,就是所谓的共享。共享各种各样的技术,共享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但是在“数字复制”的时代,马上出现的就是大的资本垄断。以微软公司为例,我们今天大家爱用的IE浏览器本来是一个免费的软件,我们原来是可以在网上下载各种各样的IE浏览器。微软公司根本不投资不发展这一部分,但是看到大家都在非常习惯地使用各种浏览器的时候,它收购了一家生产IE,然后把IE和Windows捆绑着使用,使我们所有人只能使用这样的一个软件。而且在高度垄断化的情况下面,自由软件运动实际上是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打压。而在很大的情况下面,微软公司使得整个网络技术在他的控制下面,很多新的技术因此不能发展。甚至包括我们熟悉的微软Windows操作平台里的中文转化系统,本来他有一个所谓的“大中华区”,但是为了他的所谓的知识产权,实际上就是资本化的需要,它把繁体字和简体字之间用了非常严格的区隔。简体中文在转化为繁体中文的过程中会出非常多的错误。我昨天有一篇文章别人要把它转为繁体字的。我一看,好多字都不认识了,好多说法都不对了。比如说,“网站的域名”转化为繁体字后成了“变速什么”,我们都不懂的。比如说我们叫“文件”,它们叫“文档”,还有好多乱码。这个其实就是微软公司在利用它把全性的地位所制造出来的一个版权的区隔。通过办全区隔来获取它的利益。而从一个整体上的更宏观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资本,或者从“普遍智能”的概念出发,本来新的技术是有可能提供某种新的可能性的,但是这种新的可能性由于一种很强烈的资本主义的力量,或者叫资本的意志,需要把它加以资本化。在这样的一个过程里面,使得很多的问题不可能得以实现。我们会看到一个非常明显的状况,美国一方面否决联合国卫生组织提议,因为在非洲有大量的艾滋病,所以要求美国同意把美国拥有专利的、治疗艾滋病的药物廉价地销售给非洲地区。但是,美国不愿意,就像否定《京都协议》一样,在2002年否定了这个协议,就是置非洲非常多的艾滋病的这个人的安危之不顾。但是另外一方面,构成一个鲜明对比的是,美国非常多的生物制药公司却在非洲,包括中国也有。大量地采集人类的基因秘码,或者是用非洲人或者是不发达地区的人来做药物实验,表面上是给他药,实际上是进行各种各样的药物实验。包括我看到的,因为现在的基因问题不仅仅是吕新雨教授所说的农业转基因食物的问题,还涉及到其中一个更加核心的问题,还涉及到通过基因技术来掌握人的独特性。所以在美国的基因公司里面,它需要尽可能多地采集人的基因样本。而且他们发现基因样本越偏僻、越落后、越人迹罕至的地方,越有可能发现独特性的基因。美国会利用非常多的基金会,比如说在中国的云南,美国以基金会的面貌出现,和当地的卫生部门合作,然后说我们是验血,在非常偏僻的山区,抽取各种各样的人的血液,然后付给那里的农民是五块钱。付五块钱抽一小管血,农民都愿意,我们这里的卫生部门也拿到钱。所有的基因样本都变成了美国基因公司研究的素材。所以我们看到一个相反的方面,一方面,他们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他们拒绝向非洲地区廉价药品,我们都知道艾滋病的药物是非常昂贵的。但他现在不愿意降低价格,为那些真正需要的人治病。但另一方面,却又大量地攫取人们的生物的秘密,因为他根本不考虑什么专利的问题。你说什么是专利?人的内在的独特性应该是最根本的专利,但这个他完全都不加以考虑。因为时间的关系,我想再回到“普遍智能”的概念上来。马克思在这个“普遍智能”的概念上,他一方面在分析资本主义现在出现的这样一种,不断地把人的内在通过知识化、技术化和资本化这样一个过程,看到了这样一个前景。但是马克思的“普遍智能”概念并不是一个消极的概念,相反它是一个积极的概念。他认为人类在不断地创造技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面,有可能最终突破资本主义所谓的把知识产权化和资本化的一个过程。因为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共产主义”,“共产主义”不仅仅指我们一般意义上讲的政治制度的安排,因为“共产主义”的一个核心的概念是“共有、共享”的意思。从这个意义上讲,“普遍智能”的概念中看到的是一种新的远景。终究有一天,人类作为一种有自觉性的主体,他应该可以共同来拥有享受人类所创造的知识、智慧和各种各样的财富,而并不是把它加以资本化。从这样的一个意义上,“common” ,所谓的“共有”的这样一个概念包含在马克思“共产主义”的理想上面。谢谢大家!

陶鑫良教授:

谢谢罗教授,罗教授从两个普遍性的网络共享问题、从知识产权这个角度,运用马克思的普遍性一般性的叙述,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论述,也给我们带来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知识产权会不会进入共产主义?到共产主义还要不要知识产权?当然这个问题很遥远,我们现在更关心今天的知识产权现实问题。诚如刚才罗教授谈到的,例如商业软件是市场经济和商品社会的必然结晶与产物,而自由软件是对商业软件的一个彻底的背叛,后来又出来开源软件,开源软件就介于两者之间,是一种适度的回归。从COPYRIGHT到COPYLIFT,再到COPYWRONG,这是知识产权制度之影响在版权领域的一个非常奇特的曲线,我们今天依然在注视和讨论这个问题。非常感谢罗岗教授刚才给我们做的这一演讲。下面继续有请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院长雷启立教授来给我们演讲,题目是:《回到文化发生的境遇中看知识的资产化》。
雷启立教授:

我想从开这个会的一个意义谈起。我记得在07年春节前,王晓明教授就开始跟我们一帮同学和朋友谈到“三面向”以及要组织这个会议的时候,我们就说,王老师又在做唐吉诃德, “三面向”已经被那个中央电视台或者一些主流媒体批过,骂过,采访过,讽刺过,挖苦过,你还能怎么样它,你批它其实又帮它做一次广告。我们知道在座的那个贺雪峰教授被这个“三面向”呢给面向苦了。我自己在出版社工作过一段时间,知道这个,所以人家打电话来找我们的时候,我总是委婉拒绝。
这个事情解决起来为什么这么困难呢?王老师开始在讲这个会的意义的时候说这是一个大事情,大在什么地方呢?大在他后面是一整套的投入产出的、私有保护的、合法性的一套体系,是这样的体系网住了我们。另一方面,你现实面对?你在看那些访谈的时候,他们根本毫无道理可言。但是在这样一个意义下,在这样一个层面上,开这样一个会,是非常有意义的,就是在今天这样一个无赖肆虐的,我们现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被肢解了,被现代社会所组织。我们面对的不是一个个人所能面对的一个小的事情,而是我们整个的一个生活,完全被一个新的,被一个日渐现代组织所分隔。在资本化时代,我们需要揭开网住我们日常生活和人类日常感觉的网。
但是我在这样说的时候呢,我同时还要说,你这样谴责、分析、批判,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其实力量是有限的。就像前面一开始的时候,版权局的楼局长在讲到的“三个有利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传播,有利于保护,这个中间是有张力的。有利于传播就不有利于保护。道德谴责和抵制,只能在某个层面上应对局部的事件,但是,你在本质上,你却抽离了今天的社会文化情境,逃避了我们应该要应对的社会的本质。比如说,在故意设局诱骗人上当,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在明目张胆的胡说八道的这样一些情景面前,道德的谴责你显然是无效的,知识产权在一定的社会情景下面他的产生其实上有一定的这个社会文化发生的一个背景。
文化研究的这样一个工作,其实给了我们很多启示,他有意义不是简单的批判和拒绝,而是跳出你既有的以经济、金钱、投入和产出,既有的那个以资本为主线的这样一个组织现在生活的这样一个逻辑,回到我们生活的这样一个感觉和逻辑中间来,重新组织我们的生活的这样一种方式。比如说,在全球化的这样一个主流的,市场经济的,投入产出的,保护私有的,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这样一种主流认识下面,还有另外一种组织社会生活的方式。被人们称为是另类的生活方式,另类的构建生活的方式。
这样一种转向就意味着,不光是拒绝和批判,而且我有另外的一种建设。比如说我在发言提纲里面留了一个网址,就是知识共享的这样一个网址,就是罗岗教授前面提到的这样一个概念,就是creative commons,将知识共享。这个工作他其实不光是人文领域的,更主要的是一些做理工科的。理工科的共享的难度更大。在保障公益的,非营利的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在那样一个网络的情况下,我们的著作,甚至我们没有发表的作品,在这个领域里面共享,我们署名,但是我们不盈利,这项工作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寻求不以那样一种产出为目的的那个样一种组织方式。,外组织一套生活方式,我觉得这个是非常有益的。
而且我认为,回到这样一个情景下来看待知识资产化的意义,还在于在今天我们这样一个时代,他其实回应了另外一个问题,法律法规等等这些不是解决我们现实的生活中间公共事务的唯一的方式。比如说,有很多人会说,现在那个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法律体系的不完备,可能是让人钻了空子等等。在座的我看有很多大律师,有很多产权方面的专家,我们中国这个法律已经够多的了。其实已经多到我们搞不明白明了。在这样一个意义上说,那样一套法律体系也好,或者是社会组织体系也好,他仍然是以保护私有的,过于保护的,强调产出目的的那样一个逻辑体系下的一种结果。那我们抛弃那样的一个逻辑,我们可能开启另外的一个可能。

陶鑫良教授:

听了雷教授的讲话,我在想的一个问题,如果像雷教授讲的,有些行为是不是无赖,是不是真无赖;作者是不是无奈,是不是特无奈。今天在我们这一边,不是想简单的进行道德批评,就是想从知识产权,文化研究、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学科的综合角度,来剖析和讨论“三面向版权现象”,进而为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法律制度建设、社会文化建设和基础理论建设出谋划策。希望能为我国良性的知识产权或者版权制度的制度安排,立法设计和文化建设做点贡献,我们今天四个学科共同面向“三面向”,多学科来讨论知识产权问题,本旨也正在此。下面我们就请经济学专家,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经济系主任沈瑶教授来给我们做演讲。他演讲的题目是:《“三面向”反映的社会问题及其经济学解读,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不被滥用》

沈瑶教授:
   
上星期知识产权学院发来这么一个“三面向”这么一个案例,我觉得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案例。也确实可以从多学科来交叉来探讨这个现象。从我本人来讲,我非常高兴有这么个机会向各位专家学习。我当时看了这个案例以后,应会议的要求,也写了基本的几点看法,也是收在小册子里,应该说我的基本观点也是这些。我想从三个层面来讲,第一,看到这个案例之后,我脑子里第一个反映,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网络时代,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获取利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或者法律的缺失,获取商业利益。利用网络经济或者互联网时代对互联网上版权的有关立法方面的缺失,进行某种原始积累的陷阱。其实就是挖头桶金。说到知识产权,我个人认为 “三面向”在知识产权这个范围里,可以定义为一种连接权,这里要请法学家来指点,给你转播,直播,纯粹就是一种连接的权利,关于这种连接的权利,WTO他是专门有知识产权的总协定,他就专门把这种版权的以及著作权的连接权都是纳入他的保护范围的,互联网使得版权、著作权、连接权需要保护的范围大大扩大了,它对法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基于“三面向”这个现象本身,我的一些基本的一个想法,可能跟在座的一些专家不太一样。碰到这些事情,到底有什么样的效应或意义,我想还是见仁见智的。我个人认为总体而言,三面向的版权从社会角度讲还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我甚至认为积极意义是大于负面意义的。
首先,他会唤起人们对这个人们对这个新的,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连接权的保护。对他这个范围的认识,对这种保护如何实施的认识,我想都会有非常强的一个作用,也是唤起人们对知识产权在互联网时代的一个维权意识。三面向公司能够屡诉屡胜,至少说明现行法律还站在他们一边。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我们也可以这么归纳,就是私人收益和社会成本的问题。首先,当然他是为自己个人收益的,但是他有没有造成更大的社会成本,比如说负的外部性。我觉得负的外部性即使有,也很小。原因之一刚才我已经提到了,他会唤起人们对知识产权,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维权意识。刚才已经有专家提到,他既不是生产者,又不是传播者,他只是利用一种信息不对称在进行一种原始积累。那么我也是这样想,他正面的意义呢,是对生产者有利的一面呢,是他的产权能得到保护,从不利的一面来讲呢,他的知识在传播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我们也能够完全体谅到,比如说今天就拿到一份贺雪峰教授的一份东西。我完全能体谅到他的一个想法。比如说,我作为这篇论文的作者,或者说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或者生产者,我当然希望他能够传播的越远越好,互联网又给了他传播的空间。但是他因为被互联网时代的版权的或者连接权的范围可能没有清醒的认识,或者是不了解,或者是对他的连接权或者是产权需要保护的范围不清楚。因此就轻易的去跟三面向公司签订了这个协议。你说受骗上当也好,你说他是无知也好。总而言之,你把版权给了人家,你没有更多说话的余地。我也讲讲我自己,有几篇文章,除了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的网站直接挂在那里,还有一些面向经济学的教学的网站,也被挂在那里。我当时的感觉就有点复杂。他们这些网站把我的文章挂上去,也不跟我打个招呼,我这心里也有点不开心。但是转而一想,这不是我这篇文章的影响力更大了呢。我能体谅华中师大的贺教授的心情。对这个知识的生产者来讲,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对于传播者,也就是那些网站,我觉得也有正面的作用,也就是警示的作用。比如说前面说的关于三农方面的好文章,我就把他挂上去,但是,你作为一个网站,把人家的知识产权或者论文挂到你的网站上去,你有没有考虑过你对原作,这个知识产权的生产者提供什么样的保护。你提不提供,怎么提供,你不打任何招呼的就把人家的论文挂到你的网站上去了,这也本身就是有问题的。如果你也是随意的就把人家的知识产权随便的挂到你的网上,当然你也是扩大你的影响。当然网站是什么样的性质的网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后面来讲,但是你随便把人家的知识产权挂到你的网上来,你的目的是什么,也是想扩大你的网站的影响。你有没有对生产者提供一定的保护的可能,或者本身就是一种侵权。你网站不跟原作者联系,直接挂在上面,本身也可以认为是种侵权啊。我们可以看到sina网的首页下面就专门有个声明的:挂在我们网上的东西,你们其他网站不应该随便下载。那反过来也可以问,sina网你除了发布了新闻以外,你转布了人家的知识产权的这一类信息的东西,你有没有问题。当然,我们一般来说,sina网主要还是以一些新闻的评述性质,跟知识产权稍微有一点距离,但性质是一样的。刚才说到三面向版权对挂了他版权文章的网站进行恶意诉讼,那么是不是可以看作是恶意诉讼呢,我觉得还是要看具体情况,他是对原作者是有承诺的,有合同的。就说,如果他当时说我帮你出书。他有没有饯行这样一种商业行为,真的把书出出来,如果说他真的把书出出来了,那么他应该说这种诉讼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如果他完全没有出书,仅仅是骗了作者一把,说我要给你出书,贱买版权。然后呢,他去进行索赔。对于这种情况呢,我觉得当然有负的行为嫌疑。当然呢,对原作者的违约。那么这个延伸的问题呢就看,三面向不问转载作品的网站的性质,一律问罪,这个呢,确实是也是非常值得讨论的。
知识产权实际上具有两重性,一具有独占性,一具有公益性。说公益性,大家都知道,任何的知识产权不可能纯粹是隔断历史的一种知识传播下产生的。比如说我们写一本书也要参考别人的东西。就是应该说也应该纳入知识的共享。有一定的公益性。但不管怎么想,知识产权毕竟是一种资本的凝结。无论是有形资本还是无形资本。但知识产权不管怎么讲也是人类文明的一种产物。他应该得到人类社会大家的共享。这就发生了一种矛盾。我想现在各国的知识产权的法律也好,WTO的知识产权总协定也好。它对这种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现了一种什么呢?第一,给它保护,像WTO那种知识产权协定。他规定的非常明确。比如说,像连接权他规定保护期是50年,而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不得少于10年,加密的保护不得少于20年等等。但是,反过来,他既然定了这个期限,也说明WTO也并不主张知识产权这种保护是无限期的,或者是可以得到滥用的。那么回归到我们这个案例里面来呢。三面向公司指控这些网站,如果转载这些作品的网站本身具有商业性的话,那么三面向公司的行为是无可指责,你们挖头桶金,那么我也挖头桶金。我的比你有先见之明,我买版权在先,你在后。我当然有权利对你进行诉讼索赔。如果是具有公益性的知识传播的,并不收取商业利益的。那么我认为呢,三面向这种公司的行为确实就应当受到法律的调整。就现在来说,现行法律是站在他一边的。反过来就说明我们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尤其是对于现在互联网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呢确实还存在缺失。这个应该是法学家们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并为我们这个时代网络化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这个保护又不滥用,规定一个更好的规制。

陶鑫良教授:
     
谢谢沈教授,从经济学的视角,沈教授已经给我们讲的较全面了。时间永远是最稀缺的资源,我们将先茶歇,下一单元可以继续讨论。信息不对称和法律缺失,知识共享和网络传播,引发了这么多的知识产权问题。例如知识共享CC协议的中国地区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的王春燕教授,还有我们sina网的网站华东地区的总监杨晴等专家都在,下午我们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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