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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甘地
一
甘地(M. K. Gandhi,一八六九~一九四八)尊称圣雄,即Mahatma,源于梵语的敬语mahatman,英译是Great Soul,称其有一个伟大的灵魂,据说这是按字面直译,或许倒不如中译的“圣雄”更贴近原意。圣者超凡脱俗,能凡俗之人所不能——印度有很多“圣人”,各种教派的,大大小小的“圣人”,甘地是其中之一。雄者,亦可理解为胜者。印度耆那教祖若提增胜,尊号“大雄”,或称“胜者”,可见在印度语境,“雄”与“胜”相通。而所谓胜者,不惟胜于他人,更在于战胜自己,因为后者往往更难。《甘地自传》说:“在我看来,克服潜藏的情欲比用武力征服世界要难得多。” 当然,甘地可以这么说,常人就不好这么说了,正如并非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用一句“英雄难过美人关”来为自己遮脸,否则岂不是玷污了“英雄”这两个字的光辉。而甘地之所以如此坦言,因为他深知约束自己——不只是“克服潜藏的情欲”——之艰难。
甘地提倡自我约束,并于一九○六年(三十七岁)发誓禁欲,也有个人的、特殊的原因。《甘地自传》述之甚详。他在十三岁结婚之后,曾经耽溺情欲,甚至在他父亲病危之际,犹且贪恋床第,以致未能“在他的最后一刻亲视含殓”,这使十六岁的甘地“愧痛交加”,视为“终生不能洗刷和忘怀”的“污点”。从某种观点看来,这个记忆无疑对他后来禁欲有着深层的影响。然而,不是每一个榜样都非得通体发光,也不是每一个伟大的成就都非得有一个辉煌的起点。甘地之可贵,如鲁迅所言,在于“言行一致”。他把自己的人性弱点、思想局限(尽管或许并未自觉),连同自己的愧痛,毫无保留地袒露出来,这却并未消减他的“坚苦卓绝”而造就的伟大。甘地在各个方面进行自我约束以及禁欲的坚强意志精光四射,消除了那些个人的、特殊的原因所投射的阴影,因为发誓禁欲可不是一劳永逸地免除了包括食色在内的各种诱惑,甚至在实行禁欲二十多年之后,在他花甲之年,依然如此。从苏格拉底到甘地所尊敬的托尔斯泰,人类历史上不乏这样的先例:强健的生命力从“罪恶”的泥潭中绽放出璀璨夺目的精神之花。在嗜欲中陷得愈深,愈加需要坚强的意志和巨大的力量才能超拔出来。有的人就在激烈的抗争中,终于战胜自己,并且坚持到底,达到常人难以企及的境界。有的人可以毫无羞愧地说自己一辈子都没有什么杂念,没动过歪脑筋,这固然是好的,也可以说是幸运的,他们免除了内心的煎熬,但是往往也就不过如此尔尔,度过了平淡而幸福的一生。
甘地的禁欲和自我约束,除了个人的、特殊的原因之外,也有印度传统特色,有宗教内涵。印度最早典籍《黎俱吠陀》,“或翻方命,或曰寿论,或云养生缮性之书,或言其明解脱法”(梁漱溟《印度哲学概论》),可见印度自有养生和修身合为一体的传统。同样,甘地的禁欲和自我约束既是养生,也是修身的法门。在甘地看来,“禁欲的字面意思是一种生活方式,通过它引导人们达到对神的认识,如果没有自我约束的实践,这种认识是不可能的。自我约束是指控制所有的感官。但一般来讲,禁欲是指控制性器官和性本能以防止精液的流出。对一位在各方面都能做到自我约束的人来说,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只有当禁欲变得自然时,他或她才会从中获得最大的益处”(《圣雄修身录》)。
这段话差不多可以说明甘地有关禁欲和自我约束的思想之特质:极其认真,近乎决绝,又有几分神秘,让人即使有所怀疑、保留,也不由得对它采取一种审慎而敬重的态度,不能轻易给予判断和评论。他还有一些相关的说法,让人感到有些离奇、不可思议,它们显然与甘地信受奉行的宗教思想有关,对于外人而言,实在是无所谓的;然而,即使是这些内容,也如同瘿节蠹皮,无损于劲松的风姿,只要不是嗜痂成癖,终究能够从甘地的言说中有所获益,其他方面,也是如此。
二
前面这段话也说明,禁欲绝不仅仅限于克制性欲。它是“一种生活方式”,目的在于“达到对神的认识”。它要求“在各方面都能做到自我约束”,直至“控制所有的感官”。在饮食方面,在甘地看来,除了清新的空气和干净的水之外,对于各种食物,调味品,茶、咖啡和可可,以至烟酒、大麻、鸦片等等,都应该加以严格的控制。他甚至说,“吃饭应该像吃药一样”——吃得不多不少,绝不贪图味觉享受,绝不饮食无度。
或许对于绝大多数修行者来说都是如此:从基本的生理需求着手,实行不同程度的禁欲和自我约束,由此更进一步,在思想、情绪、言语等各个方面,都必须有所节制。一边放纵感官,一边修炼灵魂,就算不能说完全没有,终究不是常有。从各个方面加以自我约束,这是各种目的、各种方式的修行者的基本功课。至于那些从来都没想过要对自己有所约束的人,甘地的一句话说尽了欲望的困顿:“为了享受声色之娱,我们终于连享受快乐的能力都丧失殆尽了。”这好像就是在说我们眼前的事情——如果现在的人还是听不进去,那么,不妨听听克尔凯戈尔带着一点诡谲的、魔鬼般的声音:“人们必须抑制自己。这是一切享乐的首要条件。”
总的说来,在修身这个层面上,甘地似乎没有说出什么特别的、新鲜的东西。古往今来很多人都说得比他好多了。而且,甘地好像经常说得不够稳妥,让人觉得他并没有经过反复推敲,总是有点趋于极端。事实上,甘地所在的环境,也不太可能使他有足够的余裕,做到四平八稳。从他表面上从容淡定的言行举止中,时常可以明显看到,他已经殚精竭虑,用尽了心思。他所说的关于修身的几乎每一句话,也都结合了其他方面的考虑,隐约伴随着另一种声音。简单说来,就是在宗教、伦理的内涵之外,还有政治、经济的现实因素;而且,很难说这两个方面究竟是哪个方面更为重要。
因此,想要真正理解甘地所倡导的禁欲和自我约束的生活方式,必须看到他那个时代的印度社会现实:英国人不断榨取印度的自然资源,又用廉价的现代工业产品(当时这些产品质量也相当低劣)冲击印度的传统手工业,使印度经济陷于停滞甚至衰退。这造成了印度的严重贫困,就连碘酒都“很贵,穷人用不起”,所以甘地推荐用热水热敷,来消除虫豸叮咬的肿痛。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基本生活用品之外(甚至在此之内)的一切商品都是奢侈品。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的工业生产却又注定要鼓励和刺激消费欲望,而这就把印度整个卷入了英国的资本主义发展的车轮。甘地所倡导的生活方式显然是与之格格不入的。他发动了他所能采用的抵抗方式,而他所凭藉的几乎只有个人的精神力量。
这里有必要说明,甘地绝非盲目排斥英国、抵制英货。他赋予“斯瓦德希”(Swadeshi,抵制英国商品)比其字面意思更为深远的含义,使之不仅仅限于经济斗争,而带有“自强不息”的精神。他曾经在伦敦读书,学习法律,“接受西方教育”;他戴礼帽,学跳舞,学法文和拉丁文,还想学小提琴;而在此期间和后来的岁月里,他对现代工业文明和资本主义文化的负面结果看得很清楚。在印度,有很多接受过西方教育的人,其中,有的鼓吹全盘西化,有的推动民族主义和宗教运动,反对西方文明弊端。甘地偏向于后者,但是并不怎么激烈。他到一九一二年左右才放弃欧式的、英国绅士般的服装,改穿印度传统服装,再到后来,才变得越来越简单。而且,他的思想也从来不仅仅限于印度本土传统。譬如,他有一个极具创造性的观念,与前面所说的禁欲和自我约束的思想也密切相关:“从身体的所有需要中摆脱出来是真理之神的亲证。但这样的亲证不可能匆忙获得。身体不属于我们,当它存在时,我们要把身体当作托付给我们保管的东西去使用。”——身体是“托管”给我们的东西,这个奇妙的观念含有印度本土思想成分,尤其是来自《薄迦梵歌》中有关“不占有”的观念,而他的言说和措辞(由此想到他的律师职业)显然也暗示他的灵感同样来自现代经济生活中主要用在管理财产方面的“托管制”。事实上,甘地曾经说过,他是在《薄迦梵歌》的指引下,更加清晰地理解了“受托人”的含义,从而使经济和法律领域也带有哲学和宗教内涵。
既然把身体视为“不属于我们”、“托付给我们保管的东西”,也就只能善待、不能滥用身体。甘地说:“当我们出于自私和自我放纵来利用身体或用它伤害别人时,我们就是滥用身体。如果我们练习自我控制,并致力于为整个世界服务时,我们就是善用了身体。”一言以蔽之,真正使甘地成为“圣雄”的不是修身,而是献身;不是类似于僧侣或隐逸之士,在很大程度上脱离社会生活、回避现实冲突的修身养性,而是献身真理,献身为人类服务的信念和实践。而且,甘地的修身和献身,尽管都有着复杂的渊源和背景,但是都超越了本土文化和民族主义的限制。
三
至此,已经可以看到,甘地的思想颇为混杂。如前所述,这跟他的人生经历有关,在很大程度上是他所处的环境决定的。尽管如此,还是可以在他的思想中大致划分出一些重要的范畴,包括真理、道德、宗教和政治。它们既是思想的范畴,同时也是实践的范畴。甘地不是一个纯粹的思想家,他的一些创造性的思想,都是从实践中来,回到实践中去的行动指南。
甘地于一九二五年(五十六岁)开始撰写自传,他把它题名为“我体验真理的故事”。按照甘地的表述,这里的真理应该是个复数——在今天的语境里,复数的真理好像是个新鲜的主张,实际上,它早已隐含在甘地的话语中,不过,考虑到印度是个多种宗教信仰并存的国度,而甘地又始终致力于跟西方平等对话,或许也就不奇怪了。在甘地的话语中,这个复数的真理是包涵各种原则在内的至高无上的原则。而他所说的“体验真理”,同样也可以说是“实践真理”。
当真理进入体验和实践,也就进入了道德的范畴。甘地高度推崇真理,虔诚信奉宗教,又好像发自天性似的,极其尊重人世间的道德。他甚至把道德放在宗教之上。他说:“真正的道德在很大程度上涵盖了宗教。可以把无私地遵守道德法则的人看作是有宗教信仰的人。”跟他对真理的理解一样,他心目中的道德具有普世性的意义,他多次表达这样的意思:“我一直相信,对一个人可能的事情,对所有的人也是可能的。”
从他对于真理的推崇,对于道德的尊重,以及对于宗教的信奉,或许就可以看出,甘地虽然不是一个纯粹的思想家,但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主要在现实层面发挥其智慧和才能的政治家。他说,他是不得不投身于政治:“要和普遍的和无所不在的真理的精神面对面地相见,人们必须爱护最卑微的生物,一如爱护自己,而一个有志于此的人,便不能对生活的任何方面采取超然的态度。这就是我追求真理而不得不投身于政治的缘故。” ——我们知道,也有很多人为了追求真理而躲避政治。这两者之间没有高下之分,没有是非之分,只要两者的选择都是发自内心,都有自己的不得已。
他接着说:“我可以毫不迟疑地,并以最谦逊的精神来说,凡以为宗教与政治无关的人,其实是不懂得宗教的意义。”——反过来也可以说,凡是以为政治与宗教无关的人,或者,像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那些仅仅把宗教作为政治手段的人,其实是不懂得政治的真义。
大致可以说,在甘地的思想结构里,跟一般的理解有所不同,真理和道德偏于抽象,属于上层,宗教和政治偏于具体,偏于下层。当然,在甘地的思想里,其实并没有这样的结构,这些范畴在很多时候是重叠、交叉在一起的。好在如今我们都已经可以接受,没有什么思想结构,也是好的。
在很多文章和演讲中,他的思想总是在经过迂回曲折之后,又用最简单、最直接的语言表达出来;或许正因为如此,它们常常显得不那么符合逻辑,但是充满了在暗地里迂回曲折之中积累起来的力量。他也经常用一些命令式的语言,甚至于显得有些粗暴、霸道,而这又奇妙地结合在一种极度谦卑的态度之中。在他体验真理、实践真理、追求真理的过程中,抛弃了许多旧观念,也学习了许多新事物。他从未停止精神方面的长进。他甚至明确写道:“我所形成的观念和我所做出的结论都并非笃定不变的,我随时有可能改变它们。”
尽管没有什么思想结构,又随时处在变动之中,但是,甘地还是有他自己的原则或主线把各个思想范畴贯穿起来,前面所说的自我约束就是其中之一,而这里要说的是在甘地的思想中非常重要的,印度婆罗门教、佛教和耆那教共同主张的戒律或道德准则:阿希姆萨(Ahimsa)。如果说,自我约束是向内的,对己的,那么,阿希姆萨是向外的,对人的。阿希姆萨的字面意思是“不杀生”。甘地则赋予它更加深远的含义。它意味着不伤害任何人,不冒犯任何人,不能有任何无情的念头,也不会对任何人怀恨在心。这显然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境界,但是,按照甘地的说法,倘若你想要做到的话,立即就能做到。甘地还相信:“如果你表达你的爱——阿希姆萨,以致给所谓的敌人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他一定也会以爱来回报。”
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者说误解),政治是人与人的斗争,但是,甘地说他之所以不得不投身政治的那段话却表明,在他那里,政治的根本,在于爱,无边无际的爱,直至“爱护最卑微的生物,一如爱护自己”。这同样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境界。我们这些凡俗之人好像永远做不到,但是,我们也不可否认,有人做得到,也有人曾经或者正在努力去做——就算我们做不到,那么,只要承认这一点,甚或能够时常顾念这一点,也是好的。
爱(或阿希姆萨)是一切的根本。从这个根本出发,就能化解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矛盾冲突。至少,甘地在他所从事的律师业务中得到了验证。在这位律师看来,法律的真髓在于“掌握人性之善良的方面而深入人们的心灵”,而“律师的真正职责是使有嫌隙的双方言归于好”。他说:“在我执行律师业务的二十年间,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促使成千的案件私下妥协。我这样做毫无损失——甚至我的收入也没有受到影响,更不必说我的灵魂有什么损失了。”这让我们不由得想起孔子说过的话。他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样的律师呢?如果有的话,还能不能养活自己呢?
有必要说明的是,甘地尽力促使诉讼双方妥协,却并没有忘记公正,恰恰相反,正是公正才能促成妥协。“我的经验告诉我,待人公正,就能很快地得到公正。” 甘地相信:“人类的行为从来不是靠利益的权衡来规范的,只能靠公正。……每个人也许都知道,并且绝大多数人肯定知道什么是公正的行为,什么不是(按此即所谓人心自有公道)。所有人也许都明白公正的结果对自己和他人都具有终极的好处,尽管我们既说不出什么是终极的好处,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实现。” ——谁都知道,在社会现实中,利益、权势的杠杆常常能够达到显著的效果,但是,公正的天平也不会由于利益、权势的重量而一直倾斜,它终究会有恢复平衡的时候。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情形却是:我们明明知道什么是公正的行为,也明明知道公正的结果对自己和他人都具有终极的好处,却偏偏不肯承认或不敢坚持;其中,在很多情形下,这仅仅是因为我们心里充满了怨恨,而缺乏足够的爱,缺乏甘地的阿希姆萨。
四
至此,说起甘地所领导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也就顺理成章了。如果说,上述思想范畴以及贯穿其中的自我约束和阿希姆萨是“体”,那么,非暴力不合作就是体之“用”。不过,甘地之“体”和“用”并不是先后形成的,而是在实践中、在政治斗争中一起成长、一起成熟的。更为重要的是,后面将会说明,非暴力不合作虽然是体之“用”,也不仅仅是一种手段,而是具有特殊的意义。
甘地于一八九一年(二十二岁)在伦敦完成学业,成为一名律师,回到印度。一八九三年,他接受委托,去南非处理两家印度公司之间的官司。在南非,他投入了为印度侨民争取权利的斗争,并且一直坚持了二十年。正是在这二十年间,甘地逐渐形成了使其成为“圣雄”,成为印度政治领袖和精神导师的各种思想观念。
在伦敦期间,甘地开始确认了自己的身份,开始深入阅读包括《薄迦梵歌》在内的印度经典。而到了南非之后不久,他又碰上了一场广为人知的遭遇:这位身为有色人种、但是在伦敦学过法律的年轻律师,拒绝从头等车厢转到三等车厢,结果,在漆黑的深夜,被种族歧视的南非白人扔在一个小站上。这个遭遇成为他生命中的一个重大转捩点,成为“痛苦的觉醒的开端”。
一九○七年(在他发誓禁欲一年之后),甘地详细阐述了“萨蒂亚格拉哈”(Satyagraha)亦即非暴力不合作的理论。它的字面意思是“真理的力量”。甘地以此表示“坚持真理”,用“真理的力量”或爱的力量、精神的力量,而绝不用暴力来对付敌人,凭藉耐心促使对手认清、摆脱谬误。因为,一方面,暴力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暴力只会催生更多的暴力,并且,用暴力获取胜利的结果将会是暴力的统治,“扔向英国人的炸弹就会对准印度人”;另一方面,由于真理是复数的,谁也不能认为自己掌握着绝对真理,也就只能寻求相互理解、妥协。甘地对萨蒂亚格拉哈的阐释当然还要丰富得多,也要灵活得多,几乎难以概而言之。不过,可以肯定地说,萨蒂亚格拉哈并非忍气吞声、逆来顺受,而是用前所未有的另一种手段来克服邪恶。萨蒂亚格拉哈不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用甘地的话来说,它应该变成勇士的武器,而非懦夫的盾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甘地不仅面临着一个充满暴力的世界,而且,他所生长的故土,也是一个充满暴力的国度(奈保尔对此有着非常真切的描述)。无论在民族、国家之间,还是在民族、国家内部(虽然严格说来,当时的印度还算不上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甘地所倡导的萨蒂亚格拉哈都是超越愤怒和怨恨,最大限度地保持谦卑和忍耐,然而又极其坚定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就其最终目的而言,萨蒂亚格拉哈的斗争是为了在这个世界上实现真理和正义,这不仅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对手。所以,甘地总是以惊人的坦诚面对对手,他的原则是每一次行动之前,都会预先通知对方。而且,甘地也总是在萨蒂亚格拉哈的斗争中向对方学习——在一般的意义上,既然是对手,总归有值得自己学习的地方,至于使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得以实行的特定环境,更是如此。鲁迅就曾经把甘地称为“只在印度能生,在英国治下的印度能活的伟人”——他非常清醒地说,在中国,像甘地那样以绝食来进行抗争是无效的。当时,除了甘地之外,还有一大批印度知识分子,正是在英国的学校中学到了“自由”、“权利”,提出印度自治的要求。
而萨蒂亚格拉哈作为一种斗争方式,也表现出甘地所特有的精微的政治感觉和诡谲的政治手段。有人说,他于一九三〇年发动的“食盐进军”那场著名的萨蒂亚格拉哈的斗争就带有表演的成分。这个说法或许也有道理,但是,实际上,任何政治行为都避免不了表演的成分。而甘地其实没有政治家常有的、几乎是必有的那种表演天才。他似乎也没有修辞天才,虽然做了二十年律师,却始终没有成为口若悬河的演说家;他的写作好像也很一般。相比之下,他的政治活动如果说有什么成功的话,那也不是依靠表演,而是依靠一种人格力量。甘地不仅用绝食抗议英国人,而且用绝食感化印度人,为他的追随者的过失赎罪,制止不同宗教团体之间的流血冲突。而他的著作之所以带有一种特殊的魅力,更多的是来自修辞之外的东西——这是每一个读者都能体会得到,而又难以言说的东西。
奥威尔的评价或许可以破除对于甘地的上述猜疑。他在《甘地随想录》一文中指出,“几乎从童年时代开始,他(甘地)就特别认真”,在甘地这里,这种认真不仅表现在道德领域,也表现在政治领域。在这篇文章的结尾,奥威尔说:“你可能反对把圣人当作一种理想,因此感到甘地的基本目标是反人性的和反动的:但是仅仅把他看作一个政治家,而且把他与我们时代的其他政治领导人物相比,他留下的气味是多么干净!”
五
如果说,这里所说的一切,还让人感到有一种趋向消极的嫌疑,那么,有必要说明,甘地也有他积极的目标,正面的社会理想——否则,他也不足以成为印度的精神领袖。
甘地所向往的未来并非现代文明社会,而是一个以广泛分权为特征,一切差异和分歧都可能被接受并获得尊重的乡村社会的联邦。“一个以男耕女织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没有剥削没有暴力的社会。现有的大工业可以保存,但必须为小生产服务;现有的城市可以继续发展,但必须为农村服务”(林承节《印度史》第十四章)。他在一九二〇年开始倡导并且身体力行的纺织土布、抵制英国布的运动也就是一场争取印度经济自主的政治斗争。
然而,甘地更为重视的还是追求精神的完善。他认为,没有自身完善,就是把政权拿回来了,也不会改变社会状况,而“如果每位印度人坚持真理”,实现了精神完善,英国的殖民统治就难以为继,印度就会获得真正的自治。他所说的自治(swaraj)仍然与他所奉行的自我约束一脉相承:“自治的真实含义是自我约束。只有遵守道德规范、不欺诈或背弃真理,对父母、妻子、孩子、仆人和邻居尽职尽责的人,才能够做到自我约束。这样的一个人,不管住在哪里,他都享有了自治。如果一个国家能够夸耀自己拥有一大批这样的好公民,国家才算获得了自治。”
如奥威尔所言,以圣人为理想,有可能造成反人性的结果;过度强调精神完善,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压力。所以,对于精神上的完善应该有所保留。不过,甘地也并非没有看到这一点。跟阿罗频多一样,强调跌倒之后立即爬起来——他们都让人永远都有改过自新的余地。
一九〇九年,甘地出版《印度自治》,对现代工业文明提出一系列控诉,指责科技、机器和医药使人们沦为奴隶。批评躁动、自私、物欲横流的西方文明,其中的一句话有力地(也颇受争议地)总结了甘地思想中的一个方面:“故此不生事即大智慧。”(We say then that the nonbeginning of a thing is supreme wisdom.)在甘地看来,印度自治应该是印度文化的胜利,而这也意味着,应该重新发现和确立自己的道德伦理。
甘地的这些社会理想的背景是现代性的无限制发展,换言之,这个背景也正是其社会理想的对立面。而他的社会理想也不是凭空而来的。在南非,甘地熟读了在其余生中奉为大师的那些作家们的作品。一九〇四年,阅读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的《时至今日》(Unto this Last),该书强调劳动的重要性,认为不同的劳动具有同等的尊严和价值;一九〇七年,阅读梭罗(H. D. Thoreau)的《论公民的不服从》(On the Duty of Civil Disobedience),其中心思想是一个人如果认为国家的法律是不公正的,就有义务拒绝服从它们——甘地的萨蒂亚格拉哈正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而发展成熟的。两年后,在伦敦,甘地又读到了空想社会主义者爱德华·卡彭特(Edward Carpenter)的《文明:它的起因和矫正》(Civilization: Its Cause and Cure),作者将现代文明斥为腐化堕落,赞美体力劳动的快乐。更为打动甘地的是托尔斯泰。大量阅读托尔斯泰的作品始于一八九四年。托尔斯泰的《天国在你心中》(God’s Reign is Within You)给甘地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甘地也曾把自己的《印度自治》寄给托尔斯泰。两人有过通信。
把甘地的社会理想,以及这里所说的一切,放在抵抗现代性潮流之中来看,或许可以得到更多的启示。应该有各种各样现代性,同样,也应该有各种各样对于现代性的抵抗和补救。甘地的思想和实践,从自我约束到阿希姆萨到萨蒂亚格拉哈,至今仍然有着鲜活的生机。无论是二〇〇六年出品的印度喜剧电影《黑帮大佬再出击》,还是二〇〇七年第六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甘地诞辰十月二日定为“国际非暴力日”,都从不同角度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今天我们看来已经不可能直接仿效甘地。从既是否定也是肯定的意义上说,今天我们所需要的是另一个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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