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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向现象”研讨会感言         
“三面向现象”研讨会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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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bert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2


    3月8日去上大旁听了“三面向现象”研讨会,这几天沉淀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这次会议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法学、经济学的研究者与社会学、文学及文化研究学者在论说方式、态度立场上都有较为明显的区别。概而言之,前者虽然亦谴责“三面向”公司之投机性与欺诈性,但其最后的落脚点无不在于提请作者关心自己的“权利”,号召大家在既定的法律框架里“维权”;后者之中则有质疑“常理”与“法律”之间隔膜的询问,有批判知识资产化恶果的论述,更有怀疑既定法律之合理性的言说。“术业有专攻”,斯之谓欤?然而,我还是有些话不吐不快:我们的经济学与法学研究的主流为什么始终孜孜不倦于阐明“小道理”(挪用一句王老师的话),却不敢、甚至是不愿触碰“大道理”呢(就算是言及法哲学、法理学问题也好啊)?就“三面向现象”来说,仅仅点出“维权”的迫切性可不够,这不啻盲目地加强了知识产权本身的“真理性”,同时遮蔽了另外一些十分有意义的论题:比如,“知识”私有化与中国经验、中国传统(包括社会主义传统)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公共利益与网络社会“民主”的关系;知识产权与资本主义全球化霸权之间的关系等等。
    三面向“大言不惭”地打着为作者“维权”的旗号,却遭到作者群起而攻之,略有常识者一眼就看出三面向根本无视作者之意志,倒是在维自己的(收益)权。它就像童话里那个购买人“心”的魔鬼,它会对作者说:你已经把心交给我了啊,你已经无权使用你的心(灵魂)了!知识产权的诞生跟知识可以作为“商品”变卖恐怕关系紧密。有人说,“知识产权”是为了抵抗市场对于个体精神财富的垄断性占有而设置,悖谬的是,它恰恰加强了人类精神产品的商品化过程。资本主义对个体权利的确认最后都指向私有产权的确认,市场交换的抽象化从来就隐在身后,乃是幕后黑手。稍有常识者都知道,知识不可能全然作为商品而存在,如果这样,人类社会只有轰毁,所以西方许多思想家都讨论过知识产权的限度(包括伟大的黑格尔)。可是,我们在“三面向”现象中只看到了赤裸裸的交换逻辑,看到了将一切都私有化有理有据的嘴脸。一个“三面向”并不十分可怕,然而它所依托的逻辑和说法却十分可怕。齐泽克很巧妙地打过一个比方来譬喻知识私有化后的可怖:如果比尔·盖茨被允许垄断一切,我们就会抵达荒谬的境地——私有个体需要逐个购买软件去构造基本的交流网络。文化与知识首先是共享的,每一个精神生产者都得益于公共的教育与无尽的人类思想财富,也就是说,知识本身就抵抗着私有化。无论是专利权(patent)还是版权(copyright),都是为了在如此私有化的世界进行自我保护,说到底是“权宜之计”,而非“自明之理”。将知识产权看作自明之理的恰恰是那些妄图垄断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力量——妄图从知识中掘取最大利润的资本家们。“三面向现象”要是有什么正面教育意义的话,就是将这一环节放大给我们看了。
    西方的思想与制度一直在跟资本之逻辑进行斗争与斡旋,这恐怕是没有疑问的。西方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铁板一块,一切唯私有化最高,一切唯不加管制的个人自由为尚。举个例子,网络社会兴起之后,美国宪法学家桑斯坦(Cass Sunstein)就探讨过网络社会的“民主问题”。他认为不加管制的自由恰恰会使网络中的个体越来越封闭,只是沉溺于自己的趣味,反而“过滤”掉网络上大多数“异质”的信息。桑斯坦称之为“消费者主权”,这一主权概念来自自由市场,每一个个体都被看作进入市场进行选择的消费者。相反,桑斯坦强调与之相对的“政治主权”,他认为后者才符合“共和精神”:政治主权并不认为个人偏好是既定不变或理所当然的,它认为民主自治必须在公共领域里以理服人,“对理想的公民来说,主动参与政治是义务,而非只是权利。”(《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31)桑斯坦认为,网络社会之“民主”建设需要网络上呈现出尽可能多的不被筛选的异质信息,此外,大部分公民应该拥有一定程度的共同经验,也就是说对某些公共问题具有同样的关切心。我们就拿桑斯坦这套说法来看,“三面向”公司以转让后的著作权为理由来阻碍曹锦清教授等传播公益性知识的做法也是损害网络“民主”的,更不用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尤其应该保护公益性知识的传播了。自由市场与“民主”之间存在着张力,这是任何人都看得到的事实。
    曹锦清教授有句话说得非常好:我是以传统的士大夫心态来做事的,署名权仅仅是一种责任,而不是权利。知识乃“天下之公器”,尤其是论及中国现实、探讨历史变迁的那些高度公共性的言论,都是潜在地对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发言,理应不受阻碍地在网上传播开来。“三面向”之流到底想干什么呢?无非是依托私有法权攫取利益,却变相地破坏了中国民主的可能性。贺雪峰教授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三面向的“成功”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这意味着公益性网站在“知识产权”的“神圣之光”下会愈来愈“黯淡”,最终瓦解。“理想公民”在这一过程中同时无有生成的可能,大家都开始做消费者吧,上网就是娱乐,就是购物,就是在个人或少数趣味中营造“幻境”,本雅明所谓“新”的“地狱”不正在降临?“历史终结了”,资本可没有终结。齐泽克的譬喻未必是危言耸听,在不久的将来或许我们真要购买一切了。
    反思“三面向”现象,也就是反思当代中国未来的选择——是一味拾掇西方之余唾,还是依托自身的资源重建自身的独特性。“知识产权”不是保护作者精神产品的唯一方式,甚至对保护作者的精神独立自主有着破坏作用。“知识产权”生根于洛克以来的私有法权建构传统,我们未必需要向这一传统低头屈服。不承认知识产权,不等于不给予作者精神劳动以报偿,只不过未必是要以市场的方式来回报作者。只要我们承认资本主义—自由市场不是唯一的人类道路,那么所有遮盖在“知识产权”上的光韵都会消散。在某个更美好的世界里,一切都将变得更为公正、更为民主,中国有理由去追求这样一个更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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