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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时代的工作伦理         
我们时代的工作伦理
副标题:
作者:王晓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5


 

     有这样的人:先去网上搜索,看哪些文章被转载得多,再用暗布陷阱的合同,“买”来这些文章的版权,然后告上法庭,要转载者付钱…… 一而再,再而三,如此连打几百个官司,斩获甚丰。

     各地的法官们不瞎,对这些合同之蒙人,行径之无耻,不可能看不分明。为什么大多依然判他赢呢?

     大概出于两个原因。第一个:法理上的考虑。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内容也无大碍,不是相约了去造反,两方面都符合现有法规,怎么能不支持呢?我相信,如果当面问这些法官,他们多半如此回答。

     但这回答不一定站得住脚。人类社会所以要委任官员,制订法律,一个基本的原因,就是不愿止步于丛林阶段。人只有互相合作,才能安稳生活;大家都承认更高的道德目标,社会才能良性前行,更像是人的社会。可是,与目标和理想相比,现实总是不够的,这表现在法律上,就是具体的条文常有漏洞,贼人足可乘隙而行;条文的制订更会出偏差,甚至会弄出“恶法”,戕害民生。因此,社会必得不断地回溯源头,到“法的精神”,也就是通常说的正义、自由、平等和民主原则那里,汲取校正现存法规的尺寸。一部法律的历史,不但是越来越精准地严格绳墨、恪守条文的历史,更是根据法之大旨,不断冲破、修改现行条文,使其更贴近公益和公义的历史。缺了后一方面,光是繁琐颁律、死板司法,也许法制可以显得完备,却一定离法治越来越远。

     更何况,当今世界,人这么多,生活这么复杂,每天发生的事情千差万别,律条定得再细密,也只能是说个大概,条文不能覆盖的空间,不知几何。我们现有的法规,又是如此粗疏,缺漏之处,触目皆是。因此,即便司法者存心要当裁缝店的小伙计,就比着师傅的纸样裁布料,他实际上也做不到。每一次具体的司法过程,一定逼迫他拿出主观意志,审时度势,因事施为。不是从大处着眼,趋向法之大旨,就是受别的影响,偏到其他方向:就看你往哪儿偏了。如果真以为可以如程序固定的机器人般判案子,一是一、二是二,反倒有点“法盲”了吧?

     以上说的,都是法理ABC,法官们一定比我更明白。之所以还会那么判,那么答,显然另有别的原因。那是什么呢?请容我稍微扯远一点。

     这些年来,去大学的机关申领校园卡也罢,坐在病床上跟医生讨论治疗方案也罢,更不要说去政府部门办手续、敲图章了,我遇到的,常都是神情漠然、惜言如金。墙上贴着要“微笑服务”的铭牌,他就给你一丝硬硬的笑容;规定了有些话必须说,他就不管是否对景,一概如留声机般快速送出——因为重复太多、没了耐心,语音每每含混缺损,你其实并不真能听明白。那条文没有规定的呢?对不起了,多一眼也不抬,多一字也不吐。你情形再紧急、再特别,依然一句话就把门关死:“上面规定是这样……”有一次拨打电信公司的投诉电话,接话人明明搪塞了我一通,气得我火冒三丈了,还要放录音一样地问:“还有什么可以帮您?”非要我说出“没有了”,她才住嘴!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甚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早已过时;经多了人事起伏、世态炎凉,“要做正派人”的愿望很容易淡漠;看别人巧取豪夺、坐享富贵,于是羡慕,不平,即便所得超出了付出,依然大不满足:“这几个钱!我凭什么好好干?”物价上升,前景不明,欲望高涨,压力增大…… 一个人承受了这许多的影响和压力,他坐进办公室,免不了生出沮丧和厌倦之心。凡事能敷衍就敷衍,能不干就不干。这自然引起上级的不满,于是条规越订越细,管理越来越“严”。可你越摆出地主的面孔,一味施压,他就越以长工自居,拨一拨,动一动。上下级的关系日渐紧张,对“工作”的异己感在办公室弥漫开来。既然“工作”成了异己之物,不让它伤到自己,就成了上班的第一目标。不能惹上级发火,不要承担责任,不可标新立异,不要卷入风险和矛盾……除了这些“不”之外,我们时代的工作伦理,几乎没有别的内容了。

     这就是第二个原因了。法院并非世外桃源,上述这样的工作伦理,一定会传染到这里。知道原告不占理、甚至很无赖,但他符合现有条律,如果判他输了,那会惹事、有连锁反应、可能还冒风险…… 算了,安全第一,判他赢吧,别的,就管不了了。诸位法官:是不是这样呢?

     当然,将工作看成谋生之不得已,那另外的一面,就是将它视作儿戏。规矩一旦成为因循的盾牌,事情也就失了规矩,因为那多半是表面文章,掀开来,底下什么乱七八糟都有的。这就不细说了。

     这样的伦理状况不改变,本文开头举出的那类无赖行径,就会继续得到法官的保护,我们的社会和生活,也会继续在这表面的循规蹈矩之中,一步步更失章法。我要问的是:能容忍这些大大小小的“继续”继续下去吗? 

      2008年2月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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