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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
——给“农民工”一个合适的称谓
命名意味着一种权力,给来到城市里打工的农民命名为“农民工”、“民工”绝对不是这些人给自己的本身的命名,他们没有这项权利。给这批人冠以“农民工”、“民工”的称谓的人是城镇人、是政府官员、是新闻记者等在这个社会中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的阶层代表,是在这个社会中有话语权并能够操纵话语权的“社会精英”。
“城里有乡下人的梦想,乡下有城里人的老家啊!”当年朱军在春晚曾经这么说过。政府也一直在提倡“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意在保障强调城乡的公平发展,但这种公平实现了吗?“农民工”的称呼是能够和“知识分子”、“白领”等等相提并论的吗?不,不是,在一定程度上,在一些城里人的字典里,“农民工”只是“素质低下”、“惹是生非”的代名词而已,只不过近两年又和“跳楼威胁还工资”相联系在一起,进而得出“农民工毫无法律意识”的结论罢了。
更为可怕的是,这个庞大的群体正逐步认可这个称谓。你们说我惹是生非,说我素质低下,那么好吧,我就这样做给你看。反正我怎么做你都会这么看待我,都会这么称呼我,我不这么惹是生非就对不住这个称号了。这就是大部分农民工的心理状态。另外,他们的备受关注,是与他们的自己的本身的生活没有多大的关系的,他们就好像是这个社会的一个符号,一个代码,而不是这个社会的主人。而他们又不会甘于寂寞,他们要求被关注,这个被关注他们希望他们自己也能够参与,而一旦这个目的达不到,他们会采用别的甚至是极端的方式去争取社会的视线。这也是近年来农民工犯罪率上升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们渴求被尊重,这样的要求在这个以崇尚自由平等的国度里,过分吗?
尊重他们的劳动,更要尊重他们。那么,请给他们一个个合适的命名吧。从这个命名开始,我们追求一种更先进的社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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